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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四章同样的想法(第2页)

他回家这几天,徐芳见他买回家的是五花肉,也念念叨叨了很久,说他应该买肥猪肉!

所以看见唐思雅看见买排骨和猪骨他会感到惊讶,现在可不是几十年后,她应该更喜欢肥猪肉才对。

“我还有选择吗?”

唐思雅白了他一眼。

她是重生回来的人,她当然更喜欢吃排骨和瘦肉,猪骨正好可以给彤彤熬汤喝。

不过这些她是不会跟陆建华说的,省得被他当成怪物看。

心里怀着同样想法的人,怎么都想不到对方跟自己一样,都是重活一世的人。

唐思雅买了排骨和猪骨就准备回家了,市场里的菜蔫蔫的,实在是买不下去。

加上她自己有空间,她准备用空间里的蔬菜来做晚饭。

如果像雪绒说的那样,空间里的蔬菜对人更加好,她就更应该让妈妈和妹妹多吃,就算对彤彤的病情起不了多大的作用,起码可以调理她们的身体。

唐国良给苏月的钱堪堪够吃,买衣服是别想了,苏月每次都紧着自己和彤彤吃饭,所以现在最瘦的人就是苏月。

想到上辈子苏月病死的画面,唐思雅发誓一定要让苏月快点过上好日子,让她享清福!

唐思雅心里这样想,想赶紧回家给她们做好吃的,结果却被陆建华拉着走。

“跟我来!”

“去哪里?”

唐思雅不大的手被陆建华紧紧握住,怎么都挣脱不了,就这样被他拉到了服装店。

“思雅来了?这是……”

老板娘是认识唐思雅的,见她被一个男人拉着手走进来,八卦的眼神怎么都掩不住。

“他是我发小!”

唐思雅抢着回答。

陆建华握住她手的那一刻,整颗心都变得激动起来!

没想到重活一世他第一次牵到唐思雅的手,真小真软乎,不过她手心有茧,应该是干活儿磨出来的。

顿时陆建华心疼不已,以他现在的身家唐思雅不用工作都可以,可是偏偏她现在恼了自己。

别说跟着他享福,连正眼她都不想给自己一个,他好可怜啊!

陆建华不过自怨自艾了一会儿,就错过了一个宣布主权的机会,不过他是谁啊?怎么会让对方相信唐思雅的话而不是相信自己的呢?

“唉,小雅,你到底要气到什么时候?我过两天就要回去部队了,你这样我怎么放心回去?老板娘,把你这里最新款的连衣裙拿出来,我要哄我媳妇儿高兴!”

陆建华握紧唐思雅的手说。

他脸上苦恼又着急的表情太有说服力了,老板娘当下就忍不住说唐思雅了。

“思雅,咱们也认识了几年了,我仗着自己的年纪不得不说你一句!

谈对象吵嘴的人多了去了,可是你千万别把这么好的对象作没了!

听小伙子的意思是当兵的?当兵的多好啊,见你不高兴还买衣服哄你高兴,思雅,人要学会知足!”

老板娘说完就把连衣裙拿出来给他们看,“这是羊城最流行的连衣裙,思雅年轻又白净,穿鹅黄色多好看!”

陆建华一手握紧唐思雅的手,不让她抽出来,一手接过老板娘手里的连衣裙放在唐思雅面前比划。

“好看!”

陆建华毫不掩饰自己的赞美,他媳妇儿就是好看!

唐思雅忍不住红了脸,她还是第一次被陆建华称赞!

跟歌舞厅里那些猥琐男不一样,他的赞美让她忍不住心跳加速。

她没忍住悄悄去看那件连衣裙,长袖的圆领连衣裙长度到小腿的位置,收腰、宽大的裙摆,款式简单却好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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