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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我反过来要问你们一个问题了,作者在这个地方为什么要来一段环境描写?对,通过这样的环境描写,联系到上下文,我们知道了一件事,在过去的六天里头,被李小二发现的那两个“尴尬人”
其实一直都藏在暗处,他们在做一件大事,那就是等待。
等什么?等风和雪。
他们不傻,大风不来,他们是不会放火的,没有大风,草料场就不会被烧光,他们就不能将林冲置于死地。
你说说,两个心怀鬼胎、周密策划、等了六天才等来的大风雪是自然的么?是偶然的么?当然不是。
风来了,雪来了,林冲的工作被调动了,一切都是按计划走的,一切都是必然。
别林斯基说:“偶然性在悲剧中是没有一席之地的。”
这句话说到点子上了。
草料场被烧了,林冲知道真相了,林冲也把陆虞候和富安都杀了。
事到如此,除了自我了断,林冲其实只剩下上梁山这一条道可以走了。
如果是我来写,我会在林冲酣畅淋漓地杀了陆虞候、富安、差拨之后,立马描写林冲的行走动态,立马安排林冲去寻找革命队伍。
这样写是很好的,这样写小说会更紧凑,小说的气韵也会更加生动。
但是,施耐庵没这么写,他是这么写的——(林冲)将尖刀插了,将三个人的头发结做一处,提入庙里来,都摆在山神面前供桌上,再穿了白布衫,系了胳膊,把毡笠子带上,将葫芦里冷酒都吃尽了。
被与葫芦都丢了不要,提了枪,便出庙门东头去。
这一段写得好极了,动感十足,豪气冲天,却又不失冷静,是林冲特有的、令人窒息的冷静。
这段文字好就好在对林冲步行动态的具体交代:提了枪,便出庙门东去。
我想说,这句话很容易被我们的眼睛滑落过去,一个不会读小说的人是体会不到这句话的妙处的。
林冲为什么要向东走?道理很简单,草料场在城东。
如果向西走,等于进城,等于自投罗网。
这句话反过来告诉我们一件事,林冲这个人太“可怕”
了,简直就是变态,太变态了。
虽然处在激情之中,一连杀了三个人,林冲却不是激情杀人。
他的内心一点都没有乱,按部就班的:先用仇人的脑袋做了祭品,再换衣服,再把酒葫芦扔了,在他扔掉酒葫芦之前,他甚至还没有遗忘那点残余的冷酒。
“可怕”
吧?一个如此变态、如此冷静的人会怎么“走”
呢?当然是向东“走”
,必然是向东“走”
。
小说到了这样的地步,即使是施耐庵也改变不了林冲向东走的行为。
小说写到作者都无法改变的地步,作者会很舒服的。
在这里,林冲这个人物形象就是靠“东”
这个词支撑起来的。
所谓“算得到、熬得住、把得牢、做得彻”
,这四点在这个“东”
字上全都有所体现。
我们常说文学是有分类的:一种叫纯文学,一种叫通俗文学。
这里的差异固然可以通过题材去区分,但是,最大的区分还是小说的语言。
《水浒》是一部打打杀杀的小说,但是,它不是通俗小说和类型小说,它是真正的文学。
只有文学的语言才能带来文学的小说。
我的名字叫做雷惊天,无论是在现实还是游戏中,别人都喜欢叫我老虎我的职业是狙击手,无论是在游戏亦或是现实中都一样我最喜欢抚摸爱人嫩滑肌肤以及冰凉枪械带来的美妙触感我始终都认为,世界上最美丽的花朵就是子弹射入敌人眉心那一刻…绽放的血花!PS出于平衡考虑,游戏中枪械的设定和现实有很多不同,请不要较真,也不要套用CS的概念,谢谢新建群号31809887(有位置)61719302(有位置)63531465有位置)55061247有空位,感谢书友┃quot偶然提供支持)67591484(有位置)69599631(有位置,感谢书友弑轩m-ゞ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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