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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7章(第2页)

陆云霜表现得熟练淡定,两手交换间,手中多了一支玉簪,仅用这一支玉簪就将季清沅的长发绾起。

这是最简单的发髻,浓墨色泽的青丝中,一支温润的玉簪莹莹泛着光。

季清沅抬手抚向发间的簪子,拿起小铜镜照了照,“这是……”

“我送你的生辰礼,我亲手雕刻的,”

陆云霜接过她手中的铜镜,照给她看,“之前解蛊的那几日,再加上这些日子我刻意回来迟些,才将这簪子雕刻完好,簪头是蔷薇花的模样,雕刻得像不像?”

她特意请教珍宝阁的师傅,来来回回磨了很多次,才磨出这最满意的一支。

“我知道肯定和珍宝阁的簪子比不了,但这是我做出来最好看的一个……”

陆云霜话没说完。

季清沅起身扑进她的怀中,声音藏不住喜悦:“在我眼中,它就是最好看的一支簪子,谁也比不过它,我很喜欢。”

言语不足以表达喜悦,季清沅踮起脚尖,亲了一下陆云霜的脸颊,再次强调:“我最最喜欢这根玉簪。”

陆云霜心中的紧张散尽,握着她的细腰,摇头:“那可不行,你最最喜欢的只能是我。”

“好,我最最喜欢你,其次喜欢这根玉簪。”

小公主笑意盈盈地道。

陆云霜不禁心动,揽着她的腰,把她抱到高几上坐着,问她:“是现在出去逛逛,还是之后出去逛逛?”

季清沅默契听懂她的言外之意,她抵着陆云霜的额头,小声道:“唔,之后吧。”

窄窄细细的高几,季清沅的双腿落不到地面,陆云霜站着甚至比她矮了一点,然而居下位者依旧能掌控她的欢愉,令她一次次失控唤出她的名字。

直到午后,她们才离开公主府。

陆云霜之前说要支持阿欢的话本,如今听说阿欢写完一册话本了,便趁着今日有空去买上几本。

阿欢给自己的笔名取为“月欢”

,简单直接地取了自己和江月的名。

因为江月在她的创作中也付出了很多,做她第一个读者,给了她许多鼓励。

话本刚刚出来,知道的人不多。

但随着看到话本的人越来越多,阿欢迎来她人生中第一次小小的成功。

“高兴吗?这么多人来买你的话本。”

江月躲在帘子后,看著书肆里挤满的人,扭头问阿欢。

阿欢显得淡定许多,她点头又摇头:“高兴,但也不是那么高兴。

大家喜欢的是姐姐的故事。

若我有一日,能写出完全由我构想的故事,或许我会更高兴。”

再者她知道,话本能这么快被人知晓,是因为陆云霜她们在背后努力宣传。

“哎呀,不要想那么多嘛,”

江月把手搭到她的肩膀上,拍了拍她的肩膀,拍去她那些沉重的思绪,“你能把这个故事写出来,让这么多人喜欢,已经说明你很厉害了。

走,现在我们要去吃点好吃的犒劳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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