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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下来,方清就这样在台湾逗留了约莫两週时间。
打和霍雅在旅馆过了一夜后他就把房给退了,竟厚顏无耻地蹭到霍雅的租屋处去,按他的说法是,他是为她回来的。
然,不巧,眼下经济正好十分拮据,穷得很,实在没钱再上旅馆,所以霍雅有义务要帮忙他。
当时方清不知说的是甚,总之绕得霍雅一愣一愣,竟忽觉他说的仿似也有些道理,就这么莫名其妙点头应允了。
后来何芸许靚听说了这事,一致表示,除了服方清,更服霍雅,看来这小姑娘这辈子是注定要栽方清手上了。
试问,一个订得起高级饭馆的人,究竟是个怎样的经济拮据法!
从前那个正经八百又一丝不苟的方清哪去了!
什么时候也学会了一本正经地死皮赖脸了!
真是世风日下,太令人痛心了!
重逢后的那两週,方清与自己借居的那几日,霍雅如常上班,也偶尔加班,比较不同的是,方清会都亲身亲迎来接她上下班。
按方清的说法是,霍雅让他自己看着办,那他真就只好自己看着办囉。
台北捷运公车都方便,方清就这样日日陪她上捷运下公车,把人送到公司大门口,再又接回租屋处。
可他自己却是从来不露面,总是站得远远的,戴着一顶鸭舌帽,还戴着口罩,打扮都很低调也很朴素。
有几回被霍雅同事撞见,她当下尷尬,情急之下竟扯了个那是她哥哥的谎。
结果,令她愈发憋屈的是,她居然又开始了替「哥哥」收情书的日子了!
方清果然还是方清,就算刻意将自己掩得密不透风,还是无法遮挡那无处安放的光芒。
霍雅忽然想起从前学生时代时,不论谁来约方清出门,他老是很不给脸地一口回绝,印象里,他顶多就是偶尔出没在社区里星期二的小夜市。
那会小学三、四年级,他们还不熟,甚至可以说是不认识,方清都是跟班上几个男孩一起出现的,那时对他没甚想法,后来小学五、六年级,与他渐渐熟了以后,才惊觉他就是个不近人情的货。
可眼下想来,原是他不喜旁人太过张扬的目光呀。
是呀,方清素来是喜静的,仿似也对什么都不太上心。
然而,这样一个人,却默默对她的喜好瞭如指掌了。
记得高三时有一回,一个寒冬的礼拜六午后。
霍雅那会刚练完舞,正和五、六名舞蹈社的女孩待在咖啡厅里休息,眾人一时兴起便玩起了真心话大冒险。
霍雅一路过关斩将,末了却还是输了一局。
一轮真心话、一轮大冒险,这会刚好轮到大冒险,眾人便起鬨要她向走进店门的第三位男客人说,请他请她喝咖啡。
这多不好意思呀。
霍雅当下其实特别困窘。
然后,走进来的第三位男客人不巧,还是个生得特别英俊的少年。
让人一瞧就知道眼高于顶,想来应是和方清一般,从不给人留馀地的那种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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