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迟榕吃着枇杷,心满意足。
吴清之哄她,总是免不了要喂饱她,迟榕斜倚在塌上,动口不动手,着实体会到了昏君的快乐。
夜色渐浓,吴清之明日还要上班,他在迟榕的手脚处点罢清凉油防蚊,又烧起两片蚊香,方才熄了灯,与迟榕道了晚安。
迟榕白日里在商行打过盹,左右睡不进去,便躺在床上干瞪着眼睛,辗转难眠。
当夜睡得晚了,翌日自然是要补回来的,于是吴清之到了要去上班的点钟,迟榕还赖在床上不肯起来。
“吴清之,我还是想学骑车,”
迟榕蒙着被子,困兮兮的眨巴着眼睛,“你那辆脚踏车太大了,我骑不了,你弄一台小一点的车子给我学,好不好嘛。”
吴清之立于床前,已然是西装革履的穿戴起来,只见他眉眼带笑,斯文俊美,柔声道:“白天我便教管家订一辆小些的给你,等我晚回来教你骑。”
话毕,便轻轻的吻在迟榕的额前,方才去上了班。
管家行事迅速,晌午时分,脚踏车遂送到了公馆。
迟榕此时刚用过午饭,正缺点事情消遣,脚踏车送到,她自是当仁不让,要在院子里练习。
管家心惊胆战的看着迟榕,生怕这少夫人一个不留神,横冲直撞的摔断了哪怕一根头发丝,倒时候少爷责罚起来,他定是难辞其咎的第一人。
索性迟榕伶俐,见吴清之骑过,她便有样学样,不出一个时辰,已是能轻巧的运动车子了。
于是迟榕洋洋自得,在吴清之下班回家后的第一时间,立即宣布了这件大事:“我已经学会骑脚踏车了!
明天我一定要早早的起床,骑车上班,精神抖擞的去商行报道!”
迟榕是骑车的新手,更没有在马路上切实的骑行过,吴清之实在放心不下,却又阻拦不住,遂与司机放了早上的假,要亲自骑脚踏车,陪同迟榕上班。
由此,翌日清晨,上班路上,只见吴清之衣冠楚楚,却脚踩一辆老旧的脚踏车,慢慢悠悠的跟在迟榕的身后。
这场景着实有些好笑,吴清之向来是通身的雅致气派,汽车买了好几辆,别克雪铁龙,道奇福特,皆是上流,今日蹬着破破烂烂的脚踏车,便显出十二分的不搭调。
定睛细看,他那做工考究的皮质公文包更是无处安放,只得挂在车子的龙头上,随着骑行动作来回摇晃着。
可说去说来,此乃旁人所感,至于吴清之本人,却是不以为然,且心中略有几分窃喜。
迟榕的天真浪漫最是动人,吴清之认为,能与夫人如此亲亲切切的同行,本就是一种情趣。
他不紧不慢的骑在迟榕的身后,但见她肩柔腰细,脚踩踏板时,胯骨在裙下一鼓一鼓的,平白生出一种活动的美丽。
迟榕哪里猜得到吴清之的所思所想,只紧张兮兮的握住车把手,眼观六路,耳听八方,全神贯注的骑车。
前方马路平坦无车,更无须拐弯,迟榕信心大增。
可谁料,一条黄色的小狗忽从人行道上慢步而来,直直横穿马路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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