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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康喀喇,是满洲勇士博尔晋曾孙,自太宗年间从龙。
初封为二等侍卫,曾于豫亲王多铎帐下讨伐满洲叛将腾机特,常赤膊上阵,勇猛异常,一战之中,当阵斩杀腾机特,以战功进二等阿达哈哈番。
康熙十年,迁护军参领。
十二年,吴三桂反,康喀喇领命护军营,又随顺承郡王勒尔锦出征。
攻岳州,战荆河口,战城陵矶,大破吴三桂之子吴应麒所部。
康熙十六年,又攻长沙,收复茶陵,战攸县,破吴三桂又一猛将王辉。
康熙二十五年,以军功授镶红旗满洲副都统。
此人算是福全阵中的一员骁将。
虽然以此人军功记,即便封侯也不过分,可是此人却有一样毛病,嗜酒如命,如临战阵,必饮数升,是以领军之帅虽不以酗酒为令处罚他,却功劳簿中特别标记:此人不可大用。
若不是福全念旧,特别向康熙推荐,只怕他至今还是一个小小的三品参领。
胤禛听了之后不由咂舌,算起来这位勇猛的老将军至少是知天命的年龄了,居然如此的形骸放浪,怪不得从常宁对他的称呼之中可以看出‘不羁’王爷对这名‘另类’将军的喜爱。
对面也看到了常宁和胤禛的旗号,远远驰来数骑,为首一人,面色红赤,红甲红盔,数缕飘髯,整个就是一再生关公。
来到近前,那人下得马来,也不行礼,哈哈一乐,大叫道:“奴才想死王爷了。”
常宁丝毫不以为意,也笑道:“你这老狗,是想爷我,还是想爷给你带的酒?”
那人兴奋的大叫:“奴才这鼻子,早就闻见酒香了。
这酒必是在王爷身边,是也不是?”
这狂放的劲儿,直把胤禛看得愣了神。
常宁笑斥道:“刚才我还和四阿哥说你老家伙是个闻到酒味就撒不开腿的货,看看,果不其然吧。
别这么没规没距的,还不快见过四爷你小主子?当心挨参。”
听了这话,这位才一昂脑袋,行了个军礼,道:“奴才康喀喇见过四爷,四爷吉祥。”
胤禛自己平常虽是敛着心性,却很喜欢这种豪放的性气,忙道:“老将军不必多礼,快快请起。”
康喀喇刚起身,就转头痞着脸对常宁道:“王爷你可是要憋死奴才?这酒光闻着不让喝?”
常宁好像逗趣一般就是一个劲摇头,胤禛见康喀喇如孩童一般着急上火的样子,不由得帮着求情道:“五叔,侄儿求个情,就给了他吧。”
常宁这才从鞍后的鹿皮袋中取出一个小瓷瓶来,一甩手扔给了康喀喇。
康喀喇一手接过马上就拍开了上面的泥封,一股浓香飘了出来。
他双眼死盯着瓶子,喃喃道:“这是正牌的霍山玉露。
,可想死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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