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一秒记住【m.xiaoyanwenxue.cc】精彩无弹窗免费!
楚锋从怀中掏出一张金票,轩辕大陆的货币已经形成制式,十枚铜币等同一枚银币,十枚银币等同一枚金币,为了方便商人携带,又有了金票这种货币,相当于一百枚金币。
楚锋手中的这张金票,就是完成新手任务时,偷天系统奖励给自己的那张金票,价值100枚金币。
与此同时,心中已经在呼唤“偷天”
,果不其然,毫无意外的电子声在心间响起。
“扫描中……轩辕大陆制式金票,凡级,消耗点数:1复制点,是否复制?”
“……”
只是心神转念间的功夫,楚锋的衣袋里已经累积了上百张金票,若是这般源源不断下去,只怕他的衣袋已经装不下了,楚家一年的纯净收入都不过3000枚金币,楚锋等于是坐拥了一个验钞机。
只可惜,复制点的消耗是个大问题,金票只是凡级的俗物,根本连天地玄黄都够不上,这样每复制一次便要花去1个复制点,楚锋也是抱着小心谨慎的态度,用去了100复制点,新手任务奖励的500复制点,转眼只剩下400点。
眼下他手中有着100张金票,相当于10000金币,楚家三年多的纯收入都在他这儿了。
手里的钱多了,可是楚锋也发现,自己少个储物的玩意儿,毕竟,钱是要花出去的,没个放东西的地儿怎么成?
这样下去可不行,我得想办法弄一枚须弥戒指,楚锋心中想到,须弥戒指,顾名思义,可化大小,是武修常用的储物灵器,天地玄黄四级灵器中,须弥戒指是最低等的黄级下品灵器,虽是最低等的,却也不是一般人就有的。
“嘿嘿,这位小哥,随老夫做笔生意如何?带我去售卖须弥戒指的地方,这枚金币就当是酬劳了。”
聚贤阁不乏替人用武修材料兑换货币的中介人,眼前这个质朴青年,显然也是干这行当的。
“什么?!”
质朴青年起初还以为眼前这“老先生”
捉弄自己,带个路就有一枚金币做酬劳,虽说自己干的是兑换的行当,可这并不代表自己一天就有一个金币的收入啊,“老先生,您不是开玩笑吧?”
“嘿嘿,拿着,带路,老夫可不喜欢墨迹,先带我去买须弥戒指,再带我转一圈,事成之后,再给你一枚金币的酬劳。”
楚锋嘿嘿笑道,原来那个“楚锋”
攒了六年才攒出来的俩金币就这么地被他财大气粗地花了出去。
质朴青年当即二话不说,接过金币塞入衣袖,“老先生随我来……”
“老先生我叫牛蛮,您叫我小蛮就行……”
“……”
楚锋的确不熟悉聚贤阁,反正有“偷天”
这复制神器,小爷钱多,任性!
而牛蛮在聚贤阁里混迹数年,干得又是替人兑换的中介行当,聚贤阁里什么三教九流没见过,对于阁中的交易区域最为熟悉不过了,替楚锋寻着了须弥戒指售卖的地方,又兜兜转转地带着他大概熟悉了阁中阁中交易的分布,两枚金币倒也花的不冤。
“老先生,这里是卖丹药的聚集区,若是您有子侄后辈的话,买些聚气丹小元丹还是不错的。”
牛蛮殷勤地介绍着,雇主大气,他自然也是尽心尽力。
摆在楚锋眼前的,是整整两列丹药柜台。
聚气丹,十枚金币一颗。
小元丹,二十枚金币一颗。
清灵丹,三十枚金币一颗。
……
所有的丹药,全部明码标价,看着这些价码,楚锋的心在隐隐抽搐,我说楚琅天怎么修行跟飞似的,尼玛那是大夫人生生用钱砸出来的啊。
他可是知道,光是小元丹,当年楚琅天每月就要吞服十颗,其他各种丹药,更不在少数。
也罢,你能吃,小爷比你更能吃,我他奶奶的复制几百颗,小爷我当糖豆吃!
穿越之后,李冲得到一枚废物神印,不过对于一个天才来说,足以威震天下了。从此,他风生水起,一切强大,等级森严,无恶不作的贵族,世家,门阀统统都被他踩在脚下。这还不够,他要杀上天界,夺得帝位,谁说我的神印是废物。完本作品流云飞鹤仙道炼心降仙奇缘劲气凌厉飞骑王等,人品保证,放心收藏。顺便求红票。本书书友群126178128大家请进...
小农民混花都!会符篆!会咒语!会医术!会一切!透视咒!隐身咒!定身咒!穿墙咒!撒豆成兵!纸人术!...
岳母滚,现在就给我滚,你配不上我苏家。叶天是一名上门女婿,从小卑微被人冷眼。直到有一天,他获得神秘传承。岳母以前都是我的错,求求你留下吧...
从小患有先天性心脏病,对格斗有着疯狂热爱的雷动在玩游戏的时候心脏病发作而亡,灵魂降临到异界。附身在一名炼狱半巨人身上并且将游戏系统至高神培养辅助系统一起带到这个世界。并饶幸获得了一名传奇巫妖的知识和一颗亡灵之城的筑基石。问题是炼狱半巨人是被魔法女神诅咒一族,与魔网绝缘,他只能另走他路,将自己酷爱的格斗在这个魔法盛行的世界锤炼并发挥到极致。且看这个顶着巫妖名头却更擅长近身格斗的家伙如何在异界混的风生水起!如何塑造出媲美众神神域的天空之城!如何成为达拉然史无前例的格斗之神!无耻?怎么会!雷动一脸无辜没有让您与这些美女僵尸们发生非常规亲密关系,已经相当厚道,怎么能称之为无耻?你看,这些美女们对您的兴致是如何高涨?好吧!我承认,这是一个相对比较轻松比较嗨皮各族性格独特的美女比较众多的故事。好吧!我承认,这一本披着游戏马甲的玄幻穿越文。...
...
致我们单纯的小美好文案电视和小说称我们这种从小家住很近的男女同志为青梅竹马,并且普遍分两类,一是相亲相爱型,两人间亲若兄妹,一起掏马蜂窝一起被马蜂蛰,一起偷地瓜一起挨揍,等到蓦然回首,才发现友情早已慢慢升华为爱情一是相看两相厌型,两人间针锋相对,远远见到都恨不得冲上去咬对方一口,一逮到机会就拔对方自行车气阀,长大后猛然发现,啊!原来这就是爱。可惜我与江辰以上皆非,在很漫长的岁月里,我和他都只是对面楼的邻居。他每日叮咚叮咚弹他的钢琴,我津津有味看我的樱桃小丸子,偶尔忘记作业内容我会去按他家的门铃,他总是很讪,不耐烦地说你自己为什么不记。可能是因为有求于人,所以我从不与他计较,当然也可能是我从小不爱与人计较,我这人淡定中带点超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