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三十四章==
木盒子大约半尺来长,里面垫着块儿亮缎,其上放着一根木簪子和一对耳坠。
簪子是老桃木做的,整体呈深褐色,簪头是朵芙蓉花,根部包着银,花蕊处嵌着半个指甲盖儿大小的芙蓉石。
芙蓉石品相很好,虽是不大,但极透。
质感圆润、色泽娇嫩,犹如娇艳盛开的芙蓉花,不负它芙蓉石之名。
无论是从配色和工艺上来看,算得上木簪子中的上品了。
那一对耳坠子也和簪子是同样的材质,呈水滴状,看起来素雅而不失娇俏,女儿家一看就会喜欢上。
招儿也是女儿家,也喜欢美丽的事物,只是她日里太过忙碌,也是之前太穷,这样的物件都是买不起的。
此时有这么几样首饰摆在她面前,还是小男人买给自己的,她莫名就有一种的欢喜感。
见她眉间的喜色,薛庭儴松了口气,他本是还怕她又说自己乱糟蹋钱。
心里正想着,就听招儿问道:“多少钱买的,肯定不便宜吧?”
薛庭儴想说几文或者几十文,明摆着她不会相信,只能老实说了。
一听说花了一两银子,招儿心里一疼,但疼感并不明显。
也是她这些日子做买卖没少赚钱,有一两银子去把所有钱都花掉,与有十几两却只花掉一两,两者的心理感受都是不一样的。
她又想小男人从哪儿弄的银子,那次抄书的银子花了不少,难道说他又抄了一卷书?
这么一想,她心里有些感动,道:“是抄书赚的钱吧?买了就买了吧,等会我补给你就是。”
“我不要!”
招儿还在想‘我不要’是不要甚,又听他问:“喜欢吗?”
她抬头去看他,小男人的眼睛很黑很亮,一种小奶狗般湿润的感觉。
让她想起当初她从姜家把还是狗崽子的黑子抱回来时,黑子也是这么看着她的,还会拿粉色的小舌头舔她的手心。
现在黑子长成大狗了,小男人也长大了,知道心疼人了,会买簪子孝敬给她了。
招儿忍不住伸手揉了揉他的头:“喜欢,可喜欢了。
就是我没耳洞,戴不了这耳坠。”
薛庭儴被揉得直想摆头时,听她说了这句话,下意识就去看她耳垂。
招儿耳垂长得十分可爱,肉嘟嘟的,晶莹剔透。
用乡下人的老说法,这种耳垂的人有福气。
他有一种想咬上去的感觉,莫名又觉得心里发紧:“我帮你戴上?”
“现在就戴?你瞧我这头发梳的,乱七八糟的。”
“我帮你戴上!”
见此,招儿只能嘴里说好,把脑袋往薛庭儴哪里凑了凑。
见有些不凑手,她又往下半蹲了蹲。
薛庭儴从盒子里拿出簪子,顺着她发髻插了进去。
而后端详,越看越觉得好看。
直到招儿有些坚持不住地问道:“好了吗?”
他忙收回手,掩饰地咳了声:“好了。”
“好看吗?”
招儿站起来,有些别扭地转了转头。
这还是她第一次戴这种女儿家的簪子,以前她都是用头绳绑头发的。
明明这簪子也没多重,她就是觉得好像头上的重量一下子就多了起来。
“难道不觉得怪怪的?”
王牌特种兵不幸陨落,回到东汉末年三国乱世在强人横行肆意杀戮的年月里,各方势力只想着如何攻城掠地,人命在他们眼里如同草芥一般。想活下来吗?那就拿出你的智慧武力美色或者钱财来兑现生存筹码! 穿越而来的赵兴,佃农之后孤儿寡母家徒四壁,又拿什么同命运抗争?本不欲欺人,然而人欺我 本无意杀人,可别人向我举屠刀!既然来到了人吃人地年代,那就做个顶天立地的铁血男子汉!杀张杨占上党,灭丁原降吕布,战董卓平西凉天下纷争非所愿,那就凭着手中八尺铁枪征天下!北起辽东之地南到交州蛮荒,大军过处,且看袁绍刘备曹操袁术孙策司马氏化成尘土飞扬…有我赵兴在,岂让五胡再乱华?且看大汉百万铁军横扫四野八荒,一统天下!...
主角是个大好人,从不拿任何门派的一针一线。除了针线,全部都搜罗干净,什么宝物,密籍,神兵利器,丹药,杰出的女弟子。随身带着地图的少侠,从不畏惧任何坚难,晴朗的天,暖暖的日,高高兴兴扛着锄头去挖宝。...
狐小小,你要是再不好好吃肉,我就断了你所有的糕点!艾玛,什么情况?想我狐小小大好女青年,只不过因为逃课就变成一只狐狸?变成狐狸也就算了,还要被逼着吃肉?说好的萌宠会被举高高呢?化形!化形!化形!我狐小小只不过是想化形而已,为嘛总是失败?最重要的是,腹黑王爷您打断我化形就算了,干嘛总是盯着我?哼!王爷有什么了不起,看我狐小小怎么把你的王府搅得天翻地覆,顺便让你知道,惹了我狐小小,就别想逃!...
...
嫁给北城最有权势的男人,做人人羡慕的夜少奶奶,从此沈翘的人生过得顺风顺水,本以为这场婚姻只是各取所需。谁知道她竟丢了心各位书友要是觉得新婚娇妻宠上瘾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身世神秘的农家少年如何成为不死的小强?在尔虞我诈弱肉强食的修真界,这个淳朴的少年靠什么一步步踏上修真界乃至仙界的顶峰?我命由我不由天,看这山野少年如何与天争命!喜欢美女的,本书里有绝代佳丽娇娆美女。喜欢感情的,本书里有缠绵悱恻,铁骨柔情。喜欢YY的,那就一起来书中燃烧激情享受快感吧!!本书拟定字数300万以上,现存稿60万,绝对值得收藏!QQ403400558新建群2134141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