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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上总喜欢插科打诨说,三个女人一台戏,有女人的地方就大抵会有鸡毛蒜皮的恩怨。
在平遥公主站在我的床头高傲地忍着眼泪回顾完属于她的故事之前,我曾信以为真。
后来睡牢房的日子久了,我逐渐琢磨出其实这世上根本没有无缘无故的爱,也没有无缘无故的恨。
一个人喜欢上另一个人,或者恨另一个人,总有那个人的道理。
就像我当年喜欢上董公子,是因为他是欢喜镇上最优秀的少年一样,相爷喜欢上我也一定是因为我身上具有令他欣赏的发光点。
虽然我到现在也没思考出这个发光点究竟在哪,但同忽然窥得平遥公主一直以来内心里的爱与恨相比,事无巨细地变相同诸位秀恩爱一时半会也就没有那么重要了。
“二十一年暮春之初,我去山上庙里求姻缘,是第七十四签。”
我破罐子破摔的恶劣行径不仅没有吓跑公主,反倒使她厌恶之余生了同我谈天说地的闲情逸致。
也或许,她来这一趟,便是打定主意要同我说一说她与驸马之事的。
谁又知道呢。
不过姻缘签第七十四签的签词是“恨相见晚也。”
这听起来令人有几许伤感。
尽管我嘴里咬着的稻草仍旧不停歇地晃来晃去,我却不得不承认,我开始漫不经心地竖起了耳朵。
这些年,说书人源源不断的故事尽培养了我爱看爱听八卦传闻的猥琐气质。
牢房的床前有扇小小的窗。
公主站在我的床头,望着窗外继续:“转经筒的小和尚问我可否解签,李四喜,你猜我为什么拒绝了?”
我抬手拔了嘴里的草,眯眼看向窗外,顺着她:“因为你是平遥公主。”
她自嘲地笑了笑:“是啊,因为我是大齐最尊贵最漂亮的公主,所以便自负地认为哪怕是相见晚也,我若是中意一人,总也能使那人爱上我。”
窗外的天蓝蓝的。
我手里捏着根枯草,没话了。
人在跌跟头之前,无不以为自己是与众不同的。
而情爱这东西最能磨公主这样什么都不缺的天真小儿女的棱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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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年,得知父皇有意为我在新科进士中挑选驸马,传胪时,我偷偷藏在大殿的珠帘后面,一眼就看到了状元郎。
本是金榜题名时,他与旁人穿着同样的进士衣裳,却无旁人所展现出的欣喜之色,站在人群中,依旧眉眼清隽,不矜不盈,和我下山时遇见的青衫书生一模一样。
我欢喜地告诉父皇就是他了,父皇却不同意,劝我说状元郎这样的人孤傲清冷,婚后怕是不好相处。
下山时若没有碰见过他,此遭后我也许就作罢了。
可是下山时青衫书生的惊鸿一瞥,还是使我动了心。
我当时满心都是他,自是听不进去父皇的话,一意孤行,甚至去求了最讨厌的萧贵妃当说客。
只是我没有想到他会不愿意。
他不愿意做当朝公主的驸马。
李四喜,他是为你。”
公主说。
手里的枯草忽然就断成了两截。
有只鸟儿飞到窗前又飞走。
原来当年他也是为我坚持过的。
我转头:“他后来还是十里红妆娶了公主,可见公主用心良苦。”
公主眉色间有丝得意:“李四喜,用心良苦的是段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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