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那尖叫并不能传到拉米斯的耳中。
他和雅拉蒙依旧在飞快的跑着,向着老巴鲁指示的方向。
他原本还在担心雅拉蒙会跟不上他的步子,不过很快他就发现了自己的担心是多余的。
这女孩的确是懂得一些魔法,在元素的辅助下,轻飘飘的脚步并不比他慢上多少,而且,看起来比他还要轻松一些。
这让他也安心了不少,毕竟他现在已经不再是一个优秀的骑士,战斗的能力随着那场变故下降了不止一半,有个具有魔力的战友在身边,助益绝对要超过十几个村子里的寻常猎人。
“拉米斯先生,我……能问您一些事吗?”
雅拉蒙的声音很轻柔,但语气里最多的并不是好奇,而是一种很微妙的惋惜。
拉米斯愣了一下,点了点头,说话太多不是他的习惯,可他还是想听听这女孩会问什么。
不是因为好奇,而是一种不好形容的预感。
“您和吉娜,并不是真正的父女吧?”
拉米斯叹了口气,握紧了手里的锤子,反问:“你……看过了吉娜的眼睛了吗?”
“嗯。”
雅拉蒙很干脆的承认了,但接下来的话却不是拉米斯预料的,“那是双很美的眼睛,像流淌着魔力的紫色晶石。
如果我的眼睛也有那么好看就好了呢。”
拉米斯的脚步缓了一缓,侧头看了雅拉蒙一眼,看到她脸上带着的是并无恶意的微笑,才有些放心的舒了口气,“看来,我是不能否认这个事实了。”
雅拉蒙轻声说:“那孩子的父母,都是纯正的暗裔吧?”
人类的血脉在各种族中都有着名列前茅的遗传优势,与曾是人类的暗裔诞生的混血后代理所当然的拥有更接近于人类的特征。
吉娜显然不是这样的混血儿。
拉米斯叹了口气,尽管很想回避这段回忆,但在这个温柔的吟游诗人面前,他却很想揭开这尘封已久的伤疤。
那是个很俗套、在流传广泛的软皮书本里经常能见到同类的故事的开头,一个身为骑士的光之子一见钟情的爱上了宿命的敌人。
只不过与那些故事不同,被倾慕的一方却并没有回报以同等的爱恋,因为对方已经有了伴侣,甚至,还有了孕育在身体内的后代。
为了避免怀孕带来的长久衰弱期,暗裔在从人类异化之后就更多的选择靠魔胎凝炼的方式繁衍后代,异性间的性爱更多的是为了享受那绝顶的欢愉。
只有少数女性暗裔会选择牺牲自己大半的力量进行长达两年的怀孕,来生下遗传父母双方特征的婴儿。
而在这七百二十天中母体所流失的力量,都将作为婴儿诞生后延续父母阶位的代价。
“所以……萝娜从来都没有对我有过一点好感。
所有的一切,都是我一厢情愿的努力罢了。
她一直深爱着的,都只有她丈夫。”
拉米斯有些沮丧的奔跑着,浓密的胡子里,嘴唇因为即将说出的回忆而微微颤抖,“在她眼里,我只是一个有些奇怪的敌人,因为我有三次机会杀掉她,却都没有动手。”
他的目光变得充满了痛苦,“他们夫妇躲藏了两年后,还是被我们的同伴找到了。
那一场战斗打了很久,我不得不承认,她的丈夫贝玛特是了不起的勇士,直到精疲力尽的时候,依然用自己的身体保护着妻子和女儿。”
“可能是因为我放掉过萝娜的缘故,在最后所有的同伴都重伤或是死掉时,我却依然没有受什么伤,用灵魂之力发出了最后一击的萝娜为她的丈夫报了仇,不过却再也无法亲手照顾她的女儿,死前,她求我让她的女儿活下去。
穿越之后,李冲得到一枚废物神印,不过对于一个天才来说,足以威震天下了。从此,他风生水起,一切强大,等级森严,无恶不作的贵族,世家,门阀统统都被他踩在脚下。这还不够,他要杀上天界,夺得帝位,谁说我的神印是废物。完本作品流云飞鹤仙道炼心降仙奇缘劲气凌厉飞骑王等,人品保证,放心收藏。顺便求红票。本书书友群126178128大家请进...
小农民混花都!会符篆!会咒语!会医术!会一切!透视咒!隐身咒!定身咒!穿墙咒!撒豆成兵!纸人术!...
岳母滚,现在就给我滚,你配不上我苏家。叶天是一名上门女婿,从小卑微被人冷眼。直到有一天,他获得神秘传承。岳母以前都是我的错,求求你留下吧...
从小患有先天性心脏病,对格斗有着疯狂热爱的雷动在玩游戏的时候心脏病发作而亡,灵魂降临到异界。附身在一名炼狱半巨人身上并且将游戏系统至高神培养辅助系统一起带到这个世界。并饶幸获得了一名传奇巫妖的知识和一颗亡灵之城的筑基石。问题是炼狱半巨人是被魔法女神诅咒一族,与魔网绝缘,他只能另走他路,将自己酷爱的格斗在这个魔法盛行的世界锤炼并发挥到极致。且看这个顶着巫妖名头却更擅长近身格斗的家伙如何在异界混的风生水起!如何塑造出媲美众神神域的天空之城!如何成为达拉然史无前例的格斗之神!无耻?怎么会!雷动一脸无辜没有让您与这些美女僵尸们发生非常规亲密关系,已经相当厚道,怎么能称之为无耻?你看,这些美女们对您的兴致是如何高涨?好吧!我承认,这是一个相对比较轻松比较嗨皮各族性格独特的美女比较众多的故事。好吧!我承认,这一本披着游戏马甲的玄幻穿越文。...
...
致我们单纯的小美好文案电视和小说称我们这种从小家住很近的男女同志为青梅竹马,并且普遍分两类,一是相亲相爱型,两人间亲若兄妹,一起掏马蜂窝一起被马蜂蛰,一起偷地瓜一起挨揍,等到蓦然回首,才发现友情早已慢慢升华为爱情一是相看两相厌型,两人间针锋相对,远远见到都恨不得冲上去咬对方一口,一逮到机会就拔对方自行车气阀,长大后猛然发现,啊!原来这就是爱。可惜我与江辰以上皆非,在很漫长的岁月里,我和他都只是对面楼的邻居。他每日叮咚叮咚弹他的钢琴,我津津有味看我的樱桃小丸子,偶尔忘记作业内容我会去按他家的门铃,他总是很讪,不耐烦地说你自己为什么不记。可能是因为有求于人,所以我从不与他计较,当然也可能是我从小不爱与人计较,我这人淡定中带点超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