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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餐厅吃着早餐,郭宝箴问他。
“去年暑假拍的。”
庄钦一边喝粥一边道。
“去年暑假……那这才半年多啊,你演技怎么在这么短的时间里,进步这么大??”
在《青春》这部戏里,庄钦的演技倒是比其他配角好很多,但还是看得出很尬,尤其是面对女主角的时候,那种深情的表现非常浅薄,尬到无法呼吸。
当然,这也是以他做导演的眼光来看,估计观众看的话,还是会被他的脸给迷惑住,忽略掉他生涩的演技。
酒店外,李慕手提猫包,进了大门,剧组人员分别跟他打招呼,李慕点头应好,拉了一个问庄钦在哪里。
“和郭导在餐厅吃早饭。”
庄钦对郭宝箴解释:“那部戏是没有拍好,所以拍完过后,我就努力钻研了演技。”
“你怎么钻研的,半年就训练成现在这样?我看你对那女主角笑的时候,马上就受不了关了。”
可恨的是弹幕的粉丝全都瞎了眼一样,都在羡慕李佳苒,有两个骂演技的立马就被粉丝举报掉了。
而且这剧设定也很迷,男二是暗恋女主的,对女主非常好,但男二就是不说,直到女主遇见她的男主角,男二才开始疯狂吃醋。
庄钦也记不得当时怎么拍的了,只有一点印象深刻,就是自己无论怎么拍,几乎全都是一条过,除非李佳苒表现得特别不好,他们俩的戏才会重拍一条。
庄钦想了想,说:“其实有很多原因的,和导演也有关系,在您的剧组,我就感觉很踏实,所以拍得也踏实。”
郭宝箴乐呵呵地受了恭维,心里舒坦:“不过这也和对戏的演员有关系吧,一般而言,跟有好感的演员搭戏会更顺利,如果你心里喜欢那个女主演,肯定演得就不会是那个样子。
你在我这儿表现得这么好,跟李慕对戏也顺利,是因为你用了心。”
他难得地开起了小课堂,说起了1234来,没有注意到自己背后有个高大的身影提着猫包进来了。
“不过,”
庄钦说,“也有一部分原因是他演技好,能带我入戏。
他是我见过的,感受力最好的,就是你看他,感觉不是演戏,是演生活……”
庄钦一直对他的评价就很高,甚至有些过于高了。
郭宝箴点了下头:“不过你也不差,他呢是技巧型的,你是体验派。
演员如果入不了戏,演得让人出戏,其实和个人的喜好是有很大的关系的,比方说你如果不喜欢李慕,你根本就不可能跟他好好拍这部戏……”
庄钦认真听着,忽然看见李慕走近,手里提着的软包里,探出一颗毛茸茸的小脑袋,是只几个月大的白色猫咪。
咦?
这格格不入的搭配让他以为看错了。
郭宝箴道:“所以基于你是喜欢他的这个前提,咱们这部戏才能拍好了。”
庄钦走神道:“哦对的。”
李慕把猫包放下,庄钦跟他打招呼:“你的猫啊?”
“嗯……”
刚才不小心听见两句的李慕,不知道怎么心里有点高兴,“给你的。”
“给我的??”
他诧异。
“是捡来的。”
李慕说完,觉得这样做有点像推脱,把自己不养的猫丢给庄钦,于是顿了顿道,“我不是很会养,我们一起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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