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甚至从她的眼神里,看到一丝爱慕之意。
叶欢哈哈朗爽一笑,站起身,对着文斯吟温声笑道:“斯吟,好久不见,你是越来越漂亮,越来越有韵味了。”
文斯吟“噗嗤”
又是忍俊不禁,笑得花枝乱颤,“瞧你,嘴甜得那么可爱,怎么?不在美洲国,回国了?”
“流浪结束,也该落叶归根了不是吗?”
叶欢打趣地说道。
看着叶欢和文斯吟像是许久不见的老朋友,那份熟络亲切的感情,让人不觉诧异到无以复加。
最为令人震惊的,不是叶欢和文斯吟的关系,而是他的真实身份!
他竟然是全网爆款,畅销了八年之久,依旧稳居榜首的神作《我在世界的角落里流浪》作者?!
这……这怎么可能?
没有人会相信,这个毫不起眼的,都被当做校花白慕雅的小奶狗宠物,这个乡巴佬,他是大名鼎鼎,一书封神的大作家凌曜!
尤其是江淮,简直是一下子遭受了一万点重击,让他差点当场吐血身亡。
即便是白慕雅,亦是目瞪口呆,她做梦都不会想到,叶欢是作家!
而且是这么震撼的大作家。
《我在世界的角落里流浪》之所以能够畅销八年之久,依旧稳居榜首,主要是揭露了真实,所有的情感,都是由衷而发,令人感受到的是感同身受,更是揭露了人性,善恶美丑。
那种娓娓道来的叙事风格,老女老少皆宜,都适合去阅读。
“不是吧?他……就是《我在世界的角落里流浪》的作者凌曜?”
“我去,今天是愚人节吗?怎么每一个消息,都是那么震惊呢~”
“他到底是什么来头啊?这也藏得太深了啊!”
“……”
江淮完全是一副难以置信的表情,箭步走了过去,指着叶欢,对文斯吟质疑道:“文主编,他……他怎么可能是凌曜?!”
“你看他那个样子,有点文化素养吗?胸中有点墨水吗?”
文斯吟却是轻蔑地瞟了江淮一眼,没好气地道:“江淮,你这是羡慕嫉妒吧?”
“人不可貌相,海水不可斗量,难道这么简单的道理,你不懂吗?”
江淮仍旧觉得不可思议,“不可能,他这样一个乡巴佬,能写出《我在世界的角落里流浪》这样的神作?”
叶欢没有必要继续低调了,他冷冷地笑道:“江淮,你可真是搞笑,你写不出佳作,也就算了,靠着刷榜,那样的虚荣,算作你的荣誉吗?”
“你还见不得别人,写得比你好是吧?”
“说起来,你这种人,也是挺可怜的,但有句话说得好,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
“你在斯吟的手底下,都起不来,你还写什么写,自己水平太臭,干脆找块板砖,把自己砸死吧!”
叶欢强盛的气魄,与之前一直保持低调,默不作声,完全是判若两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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