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翌日,姜云志难得的睡到了日上三竿才醒过来。
揉了揉有些昏昏沉沉的脑袋,姜云志感觉自己的头很重。
作为齐鲁大汉他其实还是很能喝酒的,虽然不能说是海量,但啤酒十几瓶、白酒一斤他还是能喝的。
昨天入夜之后气氛上来了,长孙无逸让人去长孙家在长安城外的庄子里搬过来了几坛好酒,几个人就那么喝了起来。
但姜云志忘了,现在的身体不是他的,最起码曾经不是,也不是他曾经的那个身体,有些消受不了酒精的摧残。
哪怕这个时代的酒也就十几二十度的。
洗了把脸,姜云志狠狠地抻了个懒腰,甩掉了脑袋里的昏沉后才走进了院子。
奶奶不在家,应该是出门了,老人在附近认识的人不多,能去的地方也不多。
长孙无逸等一众纨绔子弟也不在,看样子他们起的都比姜云志要早,这也不奇怪,毕竟和姜云志现在的身体相比他们在酒这方面可以说是身经百战了。
也没有吃饭,昨夜吃的都是肉,再加上酒的缘故姜云志也没感觉到饿,索性就直接出门了,连马都没骑。
十月过半,长安已经有些冷了,冬小麦都种下了,百姓们也开始空闲了下来,开始找着除了农耕之外的活计。
有上山捡柴然后去西市卖钱的,也有出去找主家做短工的,各种各样的都有。
“刘阿婆!
我奶奶在不?”
跑到刘阿婆的家里,姜云志还没进门就喊了起来。
奶奶能去的地方实在是不多,猜来猜去也就这么几个地方。
“在呢!”
屋子里传来了一道喊声,姜云志听到后就走了进去。
“刘阿婆吃了没?我家还有点儿麂子肉,回头我让人给您送过来,您帮着给分一分,给王老丈和陈老丈家里也送一点。”
姜云志一点都不见外,而刘阿婆也通过这段时间慢慢习惯了这种氛围。
人的身份变了,但是人却没变,这就是刘阿婆最直观的感受。
“对了,你不说我这个老婆子还忘了,前些天旁边的一户人家给送了点儿东西,云志你拿回去吧。”
“诶,不用不用……”
姜云志的话还没说完,刘阿婆就从房梁上扯下来了一个小包袱。
“这东西我这个老婆子可吃不了,放着也是放着,云志你拿回去吃了吧,你以前就爱吃这东西。”
刘阿婆把那个小破布包袱塞进了姜云志的怀中,然后笑吟吟的坐了下来。
“啥啊?”
姜云志一边说着一边打开了包袱。
骨碌碌。
包袱一打开,几个小石子大小的东西就滚了出来。
“哟,刘阿婆还记得啊,谢谢阿婆。”
看着从包袱里滚落出来的东西,姜云志喜出望外。
就是一些栗子罢了,掂量着差不多应该有个三斤左右,东西不算稀奇亮也不算是很大,但却格外的合姜云志心意。
在前世,他老家的后山上就有一片栗子树林,那是村里的一户人家搞承包的时候种下的,后来老人没了,孩子又不在村里,就那么放置了。
那会儿正赶上农村人口大量往城市迁移的时候,村里的人越来越少,地都没人种了,山林这种东西碰的人也不多,所以也就成了没人管的野林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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