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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四章 打探(第3页)

罢了罢了,还是不要接手这吃力不讨好的事情。

“没事,你就写吧,你肯定比我了解得多。”

郑同像是发任务一样的说。

话说到这份上,咋办。

这山芋,再烫手也得接,谁让他是领导。

刘一娜撇撇嘴,感觉自己之前话多,不该说的。

郑同忙,也没给她下期限。

刘一娜把这事当做一件有意义的事情来做,她写了她对美好恋爱的幻想,她期盼的追求,并且考虑到郑同的性格和做事方

法,详细的列着一条条。

郑同追求的女生,会是什么样子呢?刘一娜忍不住的猜。

从接触来看,郑同雷厉风行,工作出色,人呢,身材样貌也可以,性格呢,该有的男子气概他有,细心也有。

对于那次特意给她点的甜点,刘一娜一直记在心上。

1、每周送花一束玫瑰,百合等,不要重样,最好附有抒发感情的纸条,要亲自写的;

2、节日、生日、假日要送惊喜礼物,比如口红和香水,牌子参考迪奥,兰蔻等,当然有手工制品更好;

3、一个月后可以约请吃饭,看电影,不可直说目的,不要给对方压力;

……

写着写着,刘一娜也不知道该怎么追求一个女生了。

她最深刻的恋爱是在大学,那个时候,林伯仲送的一些小礼物都会让她感动不已。

如果是两情相悦,只要是他做的,都喜欢。

刘一娜望着窗外,夜色已深,万家灯火。

那年也是十一月份,林伯仲带刘一娜到咕噜街,看到有卖织围脖的毛线的,刘一娜要买,要给林伯仲织一条围脖。

林伯仲心疼刘一娜笨手笨脚的,等她织完,估计冬天都过去了。

刘一娜确实不会织东西,但是可以学啊,当场卖毛线的阿姨教了刘一娜。

就这样,她乐颠的买了一卷毛线,回到宿舍,没日没夜的织,一天她就织完了,熬得眼睛红肿。

林伯仲很惊讶,很感动,他一直围着,一整个冬天

其实,那条围脖不好看,也错了很多针脚,因为是她织的,林伯仲很宝贝。

呵呵。

刘一娜冲着窗户自顾自的乐起来,真特么美好啊。

转而又很失落。

人生若只如初见该多好,或者她那个时候知道珍惜该多好,或者她不那么要自尊,不那么倔强多好。

情窦初开的时候遇到最好的人,注定了血肉模糊。

她那个时候的小心眼,坏脾气,敏感多疑,还不都是因为很喜欢他。

[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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