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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己哪怕日后身败名裂遗臭万年也是出自本心的选择,无怨无悔。
太昊琰,估计也无怨无悔,不然也不会自立为王断了自己的后路。
一点都没有悔意的人,不论结局如何也谈不上惨。
常仪在日正时寻了一家食肆吃东西。
所幸蚕邑商贸发达,故而挂四个幌子的食肆到处都是,不乏肉食,不然常仪就得考虑出城打猎了。
常仪点了一头烤野彘。
彘肉腥燥不如羊肉好吃,但价格也比羊肉便宜,尤其是野彘,因为肉质比家彘更难吃,价格也更便宜。
常仪如今对食物的味道没有任何要求,能补充身体所需的能量即可。
野彘的味道,再难吃也不会比草木石头难吃。
元充满了好奇心,好奇旺盛到捡着块石头都能咬一口尝尝味。
更令常仪无奈的是,自己的牙齿啃得动石头,因此元的尝味是真正意义上的咬下一口石头嘎嘣嘎嘣嚼碎了咽进肚子里,若是味道满意,整块石头都会啃光。
虽然进食的是元,但常仪也会共享到石头的味道。
多年摧残下来本来就没什么挑食毛病的常仪对食物的要求更是降到了最低。
只是这回并不想吃肉,虽然漱口五十四遍,但总感觉口腔里还有两脚羊脑髓的味道,现在只想吃草。
草能提供的能量远不如肉类,而自己每日所需的能量太大,真吃草,一整天都不用干别的了,哪怕不想吃肉也只能吃肉。
食肆里里闲谈的客人目瞪口呆的看着常仪用割肉的石刀将野彘分割成头、四肢、以及躯干等部分,再抓起一条彘腿啃了起来。
虽然是用手抓着吃,但常仪的动作有一种行云流水的优雅感,一点都不会给人以粗俗的感觉,但速度一点都慢,一条彘腿很快便什么都不剩了,连骨头都被嚼碎了咽下。
人族自然也是嚼骨头的。
骨头也是食物,虽然比不上肉,但也是带荤腥的食物,贵族用餐,肉吃完了,骨头都会用来赏赐奴仆。
嚼骨头很正常,但少女你嚼骨头的速度是不是太快了?量也有点大?
食肆给常仪上的烤彘是一头半大的野彘。
野彘的脏器也是可以吃的,但除了彘心,都很难吃,只有奴隶和最底层的氓庶才会食,因而食肆里的烤彘在烤之前就已经挖掉了所有脏器,纵是如此,烤彘连肉带骨头也有三四十斤重。
常仪已经啃掉了一整条后腿,正准备抓第二条。
“女郎可是常仪?”
常仪抓着彘前腿诧异的看着面前的中年男子,虽然保养得不错,看着不到四十,实际上该超过五十了,容貌并不特别出众,但自有一种锋锐的气质,最重要的是对方穿的是濁山锦。
只有贵族才能穿丝绸,氓庶穿错衣服是要杀头的。
濁山国的贵族,可能有一两个认识常仪,但常仪很确定自己哪个都不认识。
“你是?”
常仪挑眉。
【他以前在我周围出现过?】
并非每个人都能记住自己生命中遇到的每一个人,包括走在大街上时眼角余光扫到过的路人,但常仪能,因为她有元。
她和元几乎共享所有的感官。
几乎,指的是两个人的思想不共享,想知道对方在想什么只能靠猜,以及常仪看到的东西,元也能看到,而元看到的东西,常仪看不到。
元很确定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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