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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记得一次,那时廖燕对李添的感觉,在自己的心里已经渐渐清晰。
她选好时机,在李添生日的那天,精心的准备了一顿饭菜。
在李添租住的小屋里,廖燕忙活了一个下午,晚上,看见桌上丰盛的饭菜,她满意的笑了笑,一点也不觉得疲惫。
“来来来,大家都上桌。”
本来还在一旁嬉闹的大伙,闻着菜香便都拥了过来。
大家都是十分相熟的人,朋友之间哪还会顾及什么礼仪,大家拿着碗筷就大快朵颐。
看着朋友们都这么买账,廖燕心里自然是十分欣喜的。
不过,她最关注的还是那个寿星,“味道怎么样?”
她询问道。
“燕子啊,这色香味俱全的满汉全席你拿学来的。”
一旁的林肖闹着。
李添也看着廖燕,神情是那么认真,“燕子,我说真的,就你这手艺,别伏案写文章了,那伤脑子,还不如开家饭店,那样才可以挣大钱。”
“去你的李添,”
小宇一把就挎住了李添的脖子,“你个庸俗之辈,难怪你念经济,你慢脑子是不是就装着铜钱啊?人家可是文人,不能被你污染了。
你别搭理他,知道不燕子。”
男生就是这样,一下子就能闹成一团,李添一点也不吃亏,立马就去挠小宇的肚子,“感情你小子就不是学经济的啊,行啊,我把你脑袋里的铜钱都给斗弄出来,再塞两本金瓶梅进去,你看成不。”
“救命啊,寿星行凶啦。”
几个男生在拉扯中,挥洒着他们的友情。
在一旁准备收拾碗筷的廖燕却不仅仅把李添的话当成一个玩笑,是么,原来他这么喜欢我做的饭啊。
既然他想,那我就这样吧。
她就因为这样一句或许李添早已忘记的话,放弃了她热爱的文字,成为了饭庄的老板。
当时光过去,她再回忆起那个现在看起来很荒谬的决定,是个青春的错误么,或许是傻,是痴,可是她从来都没有后悔过。
犹记得毕业的那天,鲜花丛中,一张张青春洋溢的笑脸,绽放着最恣意的青春,那是人生中最后一次释放自己的激情。
晚上的散伙饭,谁也不记得吃了些什么,眼里看到的只是那即将分别的友人。
泪洒当场,是常见的画面,一个个在喝了一些小酒后,或许是因为以为以后再也没有这样的机会了,也不再介意是否会有什么影响了,这不过是赌一把而已,说出了埋藏在心底的话。
表白层出不穷。
有的接受了,打骂着对方,为什么不早点说,之后深情的拥抱在一起;有的早已名花有主,在对方的吐露之下,大家没有尴尬,我们还是最好的朋友,不过是勇敢的说出了心底的话,可以没有遗憾的投入社会。
大家都沉浸在这种气氛当中,为勇敢者而鼓掌。
酒劲已经有点上头了,双颊绯红的廖燕,看着身边李添,感觉时光流逝真的不是自己能控制的。
就这样呆在他身边两年了,从今往后,和他见面的机会一定寥寥无几,她内心恐慌的不想成为歌曲里的十年。
身边的人都借着酒劲说出了那些往日里不敢开口的话,她终是也想赌一把,颤抖的手伸过去,一把握住李添温暖的手掌。
李添转过来看着她,她刚想张口说些什么,李添已经是整个人抱了过来。
这是什么情况?廖燕的心里乱成一团,难道?
还在廖燕胡思乱想的时候,李添张口了,“燕子,我们不会分离的,所以,不要哭,我们永远是最好的哥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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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含在眼眶里的泪珠再也不受束缚滚落下来,“恩,一定。”
李添永远也不会知道他的燕子在说出这句话的时候,心有多痛。
好吧,就成全他们对于友情的幻想吧。
用两年的友情当做筹码,去赌一场输面大于赢面的赌局。
如果因为一句“喜欢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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