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大雁文学WwW.DaYanwenXue.CoM)
今非昔比,她为鱼肉,人为刀殂,她必须得更加知趣点。
面前的她姿态谦卑极了,像是真正需要巴结着上司的低层将领。
这模样与那日在路边随意而娴熟的挑蔬菜的她一样,看上去都透着那么陌生。
郭蛟张了张嘴,扭头看着凌渊。
凌渊目光在她头顶停留了一息,倏然寒光迸射,他向前一步,右手一伸锁在她颈根上!
长缨如同被铁骨锁喉,力气全贯注于腰身与腿上,勉力维持着躬身的姿势不倒。
全身血液都在往头上灌,她眼眶被血液胀得酸痛,想起来那个早晨。
凌晏身受数箭从她眼前滚落马匹,她在自己的尖叫声里昏迷。
醒来也是这样的,凌渊掐着她,怒吼着问她为什么不去死。
她眼前闪过一团接一团的黑雾,眼圈胀得疼死了,但连声音也发不出来。
记忆这东西就像马蜂窝,你不碰它便什么事儿都没有,一旦触及,便再也阻挡不住。
说凌家驱逐她其实也不准确,虽然说姑母在最后一次质问她为什么要那么做的时候,也曾说过与她恩断义绝,让她离开,但凌家并没有真的出手将她赶出门。
所以她走出凌家大门的时候也还不至于真的像条落水狗。
她自行收拾了自沈家带来的东西,带着吴妈秀秀和紫缃出了门。
原本她想回西北,这在当时看来是最好的选择,但是当她准备好了之后,结果四面城门没有一道她走得出去,守城的五城兵马司指挥使曾与凌晏有八拜之交,没有凌家发话,他们不放人。
凌晏当夜只是身负窝藏钦犯的嫌疑,并没有谁拿到确凿证据,官兵即便是围住了他,也不过是例行公事,并没有到要就地正法的地步。
他死之后,朝中上下,包括市井百姓,因此便皆知道了这个杀人凶手叫沈璎,是凌家当亲生女儿养了十年的内侄女。
他们的英雄,是死在了一只白眼狼手上。
她一夜之间自云端跌落,人人得而诛之,出不了城门,便只能寻地方暂且落脚,但无论是谁,只要知道她是沈璎,回应她的只有冷眼与诅咒痛骂。
她自诩口齿伶俐,但在那个时刻却也无法回应半个字。
就像当初凌渊质问他时一样。
她四处碰壁,就连拿着银票去钱庄兑钱,钱庄里认出她,也如同看一只过街鼠。
最后她一掷千金,在城西以贵出五倍的价钱买了座小宅子。
但如此就太平了么?并没有。
她自凌家出来,除了几件父母亲的遗物以及父母留给她的家产,什么也没有带,当时太天真,以为手头有银子,再置就行。
却不知这人世间,终也有她揣着钱也买不到吃喝的一日。
吴妈去买菜受阻,紫缃去赶制寒衣被拒门外,秀秀帮她去请大夫,人家行医济世的大夫,袖子一拂甩到了她脸上。
辛酸,怎么不辛酸呢?
放在如今自然算不得什么,但在当初,那是她完全没有想象过的境地。
除去日常受阻,原先手头几间铺子也算是退路,却也因为她,生意一落千丈,从日益兴旺到彻底无人问津。
凌渊虽然没杀她,但世人皆都明目张胆地往她命上踩,替凌家在伸张正义。
再换个房隐姓埋名的住着么?谈何容易,燕京城里就没有她能瞒得过去安生住下来的地方。
惨。
也是有点惨。
对此不怨恨什么,但也实在不堪回首。
被全天下抛弃针对的日子,真的不那么好过。
神州大地翻天覆地,史诗般壮观的雄伟战役,让敌人的尸骨堆成自己不世的英名。狡猾强大的对手,正好作为自己施展能力的对象。一切一切,尽在中华大帝国...
余明希不止一次想过如果当初他考上了京北电影学院,他的人生又会是怎样?PS大家多多支持!求推荐!求收藏!订阅!求订阅!!订阅,很重要啊!!!!!...
intro...
我爹想休了你!我娘想整死你!我想鲨你全家!还有我外祖母,也就是当今皇后,早晚灭你九族!温黄,你还要跟我洞房吗?温黄穿越过来,面对的就是这样一个神经病。他的名字叫李禛,是她的新婚夫君,天天恨不得把我是坏人我很危险刻在脑门上。不过,温黄并不会退缩。因为她每天都沉浸在他的盛世美颜里,不可自拔为了得到他,她使出世界五百强企业CEO的手腕魄力,助他扶摇直上,权倾天下。为了保护她,他一天到晚想骗她一起私奔。带走,藏起来。多年以后,在一代人的共同努力之下,天下大安,锦绣繁华。暖阳融融,泛舟上河,李禛枕着温黄的膝盖,漆黑长发如瀑,笑容明媚缱绻。温黄跟他唠嗑亲家让你给宝贝外孙取个名,你想好了吗?李禛想了想说就取个‘轼’字吧,车上横木之意,不求他日后有多大出息,只求他孝顺,以后多坐车来看你。这什么奇奇怪怪的字?咦?不对!亲家姓苏苏轼啊?...
胡曼这辈子最后悔的事情,就是在几个小时内,和一个素不相识的男人登记形婚。她有前男友贼心不死,他有未婚妻纠缠不休。胡曼大吼黎成泽,我们离婚!可婚还没离干净,却被骗上了床,失身又失心。直到某天,她看着男人阴寒的双眼,才知道两家旧恨未消,两人是多年仇人。胡曼赶紧逃跑。可跑到哪里,男人追到哪里,还有一个跟她很像的小包子眼巴巴地看着她,妈妈,你不要我了么?黎成泽,你跟我说清楚,这是怎么回事?...
孟不凡,天赋惊人,初入宗门就崭露头角。机缘巧合之下,获得仙宝葫芦,有葫芦童子相助,孟不凡入地府,闯天宫,最后成神成仙,笑傲三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