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山上居然藏着这么多名贵中药,要不是自己有了神农渡人经能够看到灵药上散发出的灵光,他还真发现不了这些药材。 薛飞正想上山顶看看有没有什么药材的时候,眼角的余光突然撇到了一抹红色的植物,不由的停下脚步,扭头看去。 在距离他十几米远的一个大石头下边,有两颗好像大樱桃一样的果实被叶子罩着,刚才要不是风吹动了叶子把两个果实露出来,薛飞还真看不见。 百年人参? 薛飞一眼就看出这是一株野山参,而能够结出这么大颗果实的人参,至少都是五十年以上,根据叶子的数量,薛飞看出这株人参至少有百年药龄。 这可是极品中的极品,薛飞之前得到的那几株人参都是七八年的,根本没办法和这种人参相比,这颗人参要是拿到镇上去卖,足够用来还赵文博的钱了。 ...
王胜春的一生就是个大写的贱字,可惜她至死才知!但她意外重生了,她说,姐重活一世要往拽上天里活!...
激情和热血是本书的主旋律!他,身世成迷,被国家所弃。她,美艳聪绝,却红颜多舛。令西方黑暗世界闻风丧胆的一代‘杀神’‘回归都市,成为天才美女总裁的贴身佣兵,是命运的安排,还是人为的设计?陈奇左拥右抱美女成群,挥手搅动都市风云,轻松纵横四方无敌。...
主角叫桃花和尚的小说是隔壁有只桃花妖,它的作者是娉安所编写的仙侠奇缘类小说,内容主要讲述一只桃花妖看上了隔壁山头的小和尚,准备打晕了拖回家的故事。桃花一直觉得喜欢一个人是件极简单的事。喜欢,在一起,然后一起做羞羞的事。可等她真的喜欢上一个人,搭上半条命之后才发现,原来光是在一起就有那么难。...
直到跟白富美结婚以后,叶默才知道城里套路深,不过他并没有回农村一双与众不同的眼睛,让他一边默默崛起,一边踩最贱的人装最牛的逼,最终俘获美人心,站在人生巅峰。...
龙之傲骨永长存,满身胆气与天争,钢牙利爪削金石,振翼当能啸长空,撼雷霆,逆江河,鳞尾一扫山必摧!既然吾辈身为世间最高贵的种族之一,那么便需得将高等种族的气节铭刻于每一滴血液之中,宁可玉碎,不为瓦全,断不可行寄人篱下这等苟且偷生之事…巨大的龙首停留在龙崽的眼前,那磨盘般大的双目宛如日月般明亮耀眼,时而有雷电花火迸溅而出。此番迹象证明这巨龙的孜孜不倦的教诲已经进入了激昂的高潮阶段。但凡这条巨龙只要一激动起来,那对龙眼就比灯泡还要闪耀得多。哦…好…行…龙崽打了个哈欠,疲态尽显,有一搭没一搭的应付着母亲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