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发书前信誓旦旦想要日更六千,进化成光荣的机械先......不是,是进化成光荣的六千党,但咋说呢,还是没能完成这个目标。 不过写作这事情,其实和读者看书一样,你们看得好看的剧情,作者也写得又爽又流畅。 反倒是大家觉得水的剧情,就我个人而言,是写得像便秘,挤大半天挤不出两百字。 言归正传,个人对本书不满意的,因为后期写起来太别扭了,文娱夹杂武侠和玄幻,不是这样写不行,而是我没水平写得好看不突兀。 像别的作者都市修仙都市玄幻,前期商业装逼打脸后期玄幻秒天秒地人家就写得不突兀我就不行.......自己写起来都觉得毒........ 对没错,别以为作为读者的你们看着毒的剧情作者写着就不毒了,作者也经常返回去看自己写的书,妈呀,这写...
一朝穿越,21世纪人人追捧的风水玄学大师,成了古代受尽欺辱的破落户。极品环绕不说,还穷得叮当响。她双手叉腰,这都不是事看相占卜驱鬼化煞趋吉避凶寻龙点穴,官富豪捧着大把大把银子,只为求她一卦!!!只是这个面冠如玉的男子为何一直盯着她?颜婉兮忍无可忍你不要总是跟着我!男子笑道这路是大家的,为何你走得,我便走不得?颜婉兮真是厚脸皮!...
我是弃子,但我天生命硬,百折不挠我是赘婿,可我满心狂狷,岂能低头?十五年伏蛰,遭人嫌弃,受尽屈辱,只为开启复仇之路。我就是要靠着自己的双手,夺回本就属于我的荣光!...
一次陌生相遇,她把自己的一生,都葬送给了一个男人。自幼受尽冷眼的她,过着不堪的生活。一年后她生下一个可爱的女儿,可上天并不怜惜她,还让年幼的女儿患上了白血病。当她再与那个男人相遇的时候,却在她和女儿的身上,发生了一连篇的大事。...
宁棠原是大魔王一般的存在,一朝被忌惮,穿成各种惨到难以形容的炮灰,本以为她会深陷泥沼,收敛锋芒,没想到,一朝穿越,她大杀四方,疯狂虐渣!霸道总裁,冷清王爷,顶级明星纷纷拜倒在她的石榴裙下。而看到这些渣男深情不悔的模样,宁棠眼都不眨,笑靥如花对不起啊,我这么好,你们不配。...
我有一剑,可平山,可断海,可斩天灭地,可碎日月星辰一剑贯穿九幽,一剑横亘万古!...
他是无敌战神,八年戎马,声明赫赫。为查清自己父母的死因卸甲归家,没成想成了大家眼中的废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