战役,是叔父打下的,寻常当年悬梁欲死也是叔父与余亦共同救下。”夏侯南山低眉浅笑:“灭大齐,破江国之风,毁暮家。这些事情本都是叔父要做的。”凉风如水,刺骨难消,他们不曾靠近只是远远的望着。园中有人跪地行礼,这样静的夜里,他的声音随轻,却极其明显,乘风而来,小小树木都珊珊作响不忍,只听他娓娓道来,苍凉叙述。又有人靠近,枯叶作响,明灯之光。她一身红衣宛如新娘红妆,面上清丽如水,提灯前来寻她的夫婿。“便知你会在这里。”她靠近,在他身边奇跪。乐正余亦转头,只有疲累的笑意,一动不动的发问:“如今我所有仇恨尽数散去,独留躯壳,余生怕是要劳烦你同我一起背负乐正一族的诅咒,你可要牵我的手?”他还是善意的:“你此刻后悔还来的及,这是你最后一次机会,明日南斗昭告天下你我的婚事,你便再也逃不掉,今生都只能是我的妻了...
王胜春的一生就是个大写的贱字,可惜她至死才知!但她意外重生了,她说,姐重活一世要往拽上天里活!...
激情和热血是本书的主旋律!他,身世成迷,被国家所弃。她,美艳聪绝,却红颜多舛。令西方黑暗世界闻风丧胆的一代‘杀神’‘回归都市,成为天才美女总裁的贴身佣兵,是命运的安排,还是人为的设计?陈奇左拥右抱美女成群,挥手搅动都市风云,轻松纵横四方无敌。...
主角叫桃花和尚的小说是隔壁有只桃花妖,它的作者是娉安所编写的仙侠奇缘类小说,内容主要讲述一只桃花妖看上了隔壁山头的小和尚,准备打晕了拖回家的故事。桃花一直觉得喜欢一个人是件极简单的事。喜欢,在一起,然后一起做羞羞的事。可等她真的喜欢上一个人,搭上半条命之后才发现,原来光是在一起就有那么难。...
直到跟白富美结婚以后,叶默才知道城里套路深,不过他并没有回农村一双与众不同的眼睛,让他一边默默崛起,一边踩最贱的人装最牛的逼,最终俘获美人心,站在人生巅峰。...
龙之傲骨永长存,满身胆气与天争,钢牙利爪削金石,振翼当能啸长空,撼雷霆,逆江河,鳞尾一扫山必摧!既然吾辈身为世间最高贵的种族之一,那么便需得将高等种族的气节铭刻于每一滴血液之中,宁可玉碎,不为瓦全,断不可行寄人篱下这等苟且偷生之事…巨大的龙首停留在龙崽的眼前,那磨盘般大的双目宛如日月般明亮耀眼,时而有雷电花火迸溅而出。此番迹象证明这巨龙的孜孜不倦的教诲已经进入了激昂的高潮阶段。但凡这条巨龙只要一激动起来,那对龙眼就比灯泡还要闪耀得多。哦…好…行…龙崽打了个哈欠,疲态尽显,有一搭没一搭的应付着母亲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