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闻起来香甜馥郁,可惜她过敏不能喝,不然真想尝尝。 夜色微凉,乡间的小路上人迹罕至,只是还要步行下山去开车,有些折腾。不过吃饱喝足,两个人手牵着手慢慢的走着倒也不急,时间一下子慢了下来。 陆怀晴故意跳着圆的石阶踩,像是玩起了小孩子幼稚的童年游戏,一蹦一跳的,她心下松懈,问题也随之溜出口:“小叔,为什么会喜欢我?” 还没等他回答,她又急急补充,像是宣誓似的举起手:“我提前说好啊,我喜欢小叔,虽然是见色起意,但……确实是真心喜欢。” 晚风浮动着竹林发出簌簌的轻响,月色映着潺潺的流水波光粼粼,即便没有城市里璀璨的灯火,这里夜间的景色也毫不逊色,别有一番滋味。 陆舜一瞬心动,揽了她搂进自己怀里,他摸着她的后脑,内心挣扎几番,不知...
王胜春的一生就是个大写的贱字,可惜她至死才知!但她意外重生了,她说,姐重活一世要往拽上天里活!...
激情和热血是本书的主旋律!他,身世成迷,被国家所弃。她,美艳聪绝,却红颜多舛。令西方黑暗世界闻风丧胆的一代‘杀神’‘回归都市,成为天才美女总裁的贴身佣兵,是命运的安排,还是人为的设计?陈奇左拥右抱美女成群,挥手搅动都市风云,轻松纵横四方无敌。...
主角叫桃花和尚的小说是隔壁有只桃花妖,它的作者是娉安所编写的仙侠奇缘类小说,内容主要讲述一只桃花妖看上了隔壁山头的小和尚,准备打晕了拖回家的故事。桃花一直觉得喜欢一个人是件极简单的事。喜欢,在一起,然后一起做羞羞的事。可等她真的喜欢上一个人,搭上半条命之后才发现,原来光是在一起就有那么难。...
直到跟白富美结婚以后,叶默才知道城里套路深,不过他并没有回农村一双与众不同的眼睛,让他一边默默崛起,一边踩最贱的人装最牛的逼,最终俘获美人心,站在人生巅峰。...
龙之傲骨永长存,满身胆气与天争,钢牙利爪削金石,振翼当能啸长空,撼雷霆,逆江河,鳞尾一扫山必摧!既然吾辈身为世间最高贵的种族之一,那么便需得将高等种族的气节铭刻于每一滴血液之中,宁可玉碎,不为瓦全,断不可行寄人篱下这等苟且偷生之事…巨大的龙首停留在龙崽的眼前,那磨盘般大的双目宛如日月般明亮耀眼,时而有雷电花火迸溅而出。此番迹象证明这巨龙的孜孜不倦的教诲已经进入了激昂的高潮阶段。但凡这条巨龙只要一激动起来,那对龙眼就比灯泡还要闪耀得多。哦…好…行…龙崽打了个哈欠,疲态尽显,有一搭没一搭的应付着母亲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