璃鞋一样亮眼,穿上这双鞋子好像就能带她到很好的地方。 这是翟林爱特意请朋友从义大利购回,恰好可以搭配婚礼穿在身上镶满银白珍珠的白纱礼服。 可以目睹唯一亲生女儿当上新娘,是她之前想都不敢想的事情;桑语柔在这之前也万万没想到,自己竟能像童话故事里的灰姑娘那般找到心仪的白马王子,从此过着幸福快乐的日子。 为了婚礼翟林爱取消所有志工行程,虽然所有人都知道她家喜事临门,但是,她心情却比他人想像中多了一份喜悦。在他们的新房里看桑语柔试穿那双特意叫人从义大利订製的高跟鞋竟然那么合脚,她高兴的眼角泛出泪水──毫无原由的──没想到找到女儿时却是她要当新娘之际;又想到未来的日子终于可以同住,就算不须尽做母亲的责任,也高兴终可朝夕相处,她更感动得掉下眼泪。 ...
王胜春的一生就是个大写的贱字,可惜她至死才知!但她意外重生了,她说,姐重活一世要往拽上天里活!...
激情和热血是本书的主旋律!他,身世成迷,被国家所弃。她,美艳聪绝,却红颜多舛。令西方黑暗世界闻风丧胆的一代‘杀神’‘回归都市,成为天才美女总裁的贴身佣兵,是命运的安排,还是人为的设计?陈奇左拥右抱美女成群,挥手搅动都市风云,轻松纵横四方无敌。...
主角叫桃花和尚的小说是隔壁有只桃花妖,它的作者是娉安所编写的仙侠奇缘类小说,内容主要讲述一只桃花妖看上了隔壁山头的小和尚,准备打晕了拖回家的故事。桃花一直觉得喜欢一个人是件极简单的事。喜欢,在一起,然后一起做羞羞的事。可等她真的喜欢上一个人,搭上半条命之后才发现,原来光是在一起就有那么难。...
直到跟白富美结婚以后,叶默才知道城里套路深,不过他并没有回农村一双与众不同的眼睛,让他一边默默崛起,一边踩最贱的人装最牛的逼,最终俘获美人心,站在人生巅峰。...
龙之傲骨永长存,满身胆气与天争,钢牙利爪削金石,振翼当能啸长空,撼雷霆,逆江河,鳞尾一扫山必摧!既然吾辈身为世间最高贵的种族之一,那么便需得将高等种族的气节铭刻于每一滴血液之中,宁可玉碎,不为瓦全,断不可行寄人篱下这等苟且偷生之事…巨大的龙首停留在龙崽的眼前,那磨盘般大的双目宛如日月般明亮耀眼,时而有雷电花火迸溅而出。此番迹象证明这巨龙的孜孜不倦的教诲已经进入了激昂的高潮阶段。但凡这条巨龙只要一激动起来,那对龙眼就比灯泡还要闪耀得多。哦…好…行…龙崽打了个哈欠,疲态尽显,有一搭没一搭的应付着母亲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