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爱你。” 南臻说这三个字的时候,眼睛是直勾勾的望着唐时桢的,唐时桢看着,心口瞬间涌出一股暖流,下意识抬步朝她走了过去,大手搂住她柔软的腰吱,睫毛微微眨动,猛然一下吻了上去。 嘴唇好软啊! 唐时桢喉结滚动,心里像是被堵了蜜糖一样甜。 南臻微微睁眼,视线落到他纤长的睫毛上,心口像是被盖上了一层薄膜,不断往上冒着蒸汽。 要是他没有坚持的话,可能他们都不会有现在了 …… “小臻……”唐时桢喉咙沙哑的叫着她的名字。 南臻恍然,盯着他,猛不丁响想起了他第一次叫她名字的时候,刚处于变声期,少年声音清脆,软软的,带着些许稚嫩。 她从来没有想过,自己居然会陪伴一个人,从男孩到男人…...
王胜春的一生就是个大写的贱字,可惜她至死才知!但她意外重生了,她说,姐重活一世要往拽上天里活!...
激情和热血是本书的主旋律!他,身世成迷,被国家所弃。她,美艳聪绝,却红颜多舛。令西方黑暗世界闻风丧胆的一代‘杀神’‘回归都市,成为天才美女总裁的贴身佣兵,是命运的安排,还是人为的设计?陈奇左拥右抱美女成群,挥手搅动都市风云,轻松纵横四方无敌。...
主角叫桃花和尚的小说是隔壁有只桃花妖,它的作者是娉安所编写的仙侠奇缘类小说,内容主要讲述一只桃花妖看上了隔壁山头的小和尚,准备打晕了拖回家的故事。桃花一直觉得喜欢一个人是件极简单的事。喜欢,在一起,然后一起做羞羞的事。可等她真的喜欢上一个人,搭上半条命之后才发现,原来光是在一起就有那么难。...
直到跟白富美结婚以后,叶默才知道城里套路深,不过他并没有回农村一双与众不同的眼睛,让他一边默默崛起,一边踩最贱的人装最牛的逼,最终俘获美人心,站在人生巅峰。...
龙之傲骨永长存,满身胆气与天争,钢牙利爪削金石,振翼当能啸长空,撼雷霆,逆江河,鳞尾一扫山必摧!既然吾辈身为世间最高贵的种族之一,那么便需得将高等种族的气节铭刻于每一滴血液之中,宁可玉碎,不为瓦全,断不可行寄人篱下这等苟且偷生之事…巨大的龙首停留在龙崽的眼前,那磨盘般大的双目宛如日月般明亮耀眼,时而有雷电花火迸溅而出。此番迹象证明这巨龙的孜孜不倦的教诲已经进入了激昂的高潮阶段。但凡这条巨龙只要一激动起来,那对龙眼就比灯泡还要闪耀得多。哦…好…行…龙崽打了个哈欠,疲态尽显,有一搭没一搭的应付着母亲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