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个字,感觉自己整个人都仿佛是解放了一般。 从2016年开始,这本书写了两年零八个月的时间,水了将近480万字,也是我所有作品当中最多的一本。 开始的时候,计划只是写200万字,结果写到后来的时候,伴随着收藏从上架时的2千多一步步涨到了3万多,收入也是翻了两三番,让我虽然没有挣到什么大富大贵的钱,却也是在除了房贷之外,小日子还能过得比较悠哉,所以忍不住就多水了一倍的字数,直到自己再也水不下去为之,哎,想想可能会锐减的小钱钱,感觉好舍不得。 一开始的时候,只是想要圆自己的一个梦,在现实生活里,有着很多的遗憾,只能在深夜失眠时的感慨和妄想,因为这部书的原因,让我在里面随着白宁远得到了满足,不过到了最后,因为收入的关系,渐渐的有些失控,不过不管怎么说,都感...
王胜春的一生就是个大写的贱字,可惜她至死才知!但她意外重生了,她说,姐重活一世要往拽上天里活!...
激情和热血是本书的主旋律!他,身世成迷,被国家所弃。她,美艳聪绝,却红颜多舛。令西方黑暗世界闻风丧胆的一代‘杀神’‘回归都市,成为天才美女总裁的贴身佣兵,是命运的安排,还是人为的设计?陈奇左拥右抱美女成群,挥手搅动都市风云,轻松纵横四方无敌。...
主角叫桃花和尚的小说是隔壁有只桃花妖,它的作者是娉安所编写的仙侠奇缘类小说,内容主要讲述一只桃花妖看上了隔壁山头的小和尚,准备打晕了拖回家的故事。桃花一直觉得喜欢一个人是件极简单的事。喜欢,在一起,然后一起做羞羞的事。可等她真的喜欢上一个人,搭上半条命之后才发现,原来光是在一起就有那么难。...
直到跟白富美结婚以后,叶默才知道城里套路深,不过他并没有回农村一双与众不同的眼睛,让他一边默默崛起,一边踩最贱的人装最牛的逼,最终俘获美人心,站在人生巅峰。...
龙之傲骨永长存,满身胆气与天争,钢牙利爪削金石,振翼当能啸长空,撼雷霆,逆江河,鳞尾一扫山必摧!既然吾辈身为世间最高贵的种族之一,那么便需得将高等种族的气节铭刻于每一滴血液之中,宁可玉碎,不为瓦全,断不可行寄人篱下这等苟且偷生之事…巨大的龙首停留在龙崽的眼前,那磨盘般大的双目宛如日月般明亮耀眼,时而有雷电花火迸溅而出。此番迹象证明这巨龙的孜孜不倦的教诲已经进入了激昂的高潮阶段。但凡这条巨龙只要一激动起来,那对龙眼就比灯泡还要闪耀得多。哦…好…行…龙崽打了个哈欠,疲态尽显,有一搭没一搭的应付着母亲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