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鲜明的缘故,再加上彼此之间的称谓,萧正把他们个个都分得很清楚,给他们打上了专属的独立称号。 比方说最开始出现的那个,因为对方的体型十分的肥胖,再加上后来到来的人称呼,所以萧正也就叫对方胖子了,随后出现的自然也就是瘦子,毕竟对方的确挺符合这个形象的,身体纤细修长,就像是竹竿一样。 而后面出现的三个,第一个明显是壮汉的模样,哪怕对方穿着漆黑色长袍,可是依旧无法掩饰对方那衣服下面的爆炸肌肉,一块一块肌肉隆起,这长袍也无法去遮盖,甚至于说给的肌肉更增添几分霸气,一眼望过去,给人的感觉格外的狰狞,仿佛一拳下来会有恐怖的巨力。 其次一个则是,稍微正常一点的男子,不过对方的腰部微微弯曲,给人的感觉有点像七八十岁的老翁,此时此刻正杵着拐杖一样,当然了,对方的手上并...
王胜春的一生就是个大写的贱字,可惜她至死才知!但她意外重生了,她说,姐重活一世要往拽上天里活!...
激情和热血是本书的主旋律!他,身世成迷,被国家所弃。她,美艳聪绝,却红颜多舛。令西方黑暗世界闻风丧胆的一代‘杀神’‘回归都市,成为天才美女总裁的贴身佣兵,是命运的安排,还是人为的设计?陈奇左拥右抱美女成群,挥手搅动都市风云,轻松纵横四方无敌。...
主角叫桃花和尚的小说是隔壁有只桃花妖,它的作者是娉安所编写的仙侠奇缘类小说,内容主要讲述一只桃花妖看上了隔壁山头的小和尚,准备打晕了拖回家的故事。桃花一直觉得喜欢一个人是件极简单的事。喜欢,在一起,然后一起做羞羞的事。可等她真的喜欢上一个人,搭上半条命之后才发现,原来光是在一起就有那么难。...
直到跟白富美结婚以后,叶默才知道城里套路深,不过他并没有回农村一双与众不同的眼睛,让他一边默默崛起,一边踩最贱的人装最牛的逼,最终俘获美人心,站在人生巅峰。...
龙之傲骨永长存,满身胆气与天争,钢牙利爪削金石,振翼当能啸长空,撼雷霆,逆江河,鳞尾一扫山必摧!既然吾辈身为世间最高贵的种族之一,那么便需得将高等种族的气节铭刻于每一滴血液之中,宁可玉碎,不为瓦全,断不可行寄人篱下这等苟且偷生之事…巨大的龙首停留在龙崽的眼前,那磨盘般大的双目宛如日月般明亮耀眼,时而有雷电花火迸溅而出。此番迹象证明这巨龙的孜孜不倦的教诲已经进入了激昂的高潮阶段。但凡这条巨龙只要一激动起来,那对龙眼就比灯泡还要闪耀得多。哦…好…行…龙崽打了个哈欠,疲态尽显,有一搭没一搭的应付着母亲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