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能拍照的话,莫戈真想现在就把眼前景象,发到朋友圈。相信一定会把自己朋友都给惊呆。只可惜现在是2000年,而且他重生成沙特王子,就算有朋友圈也都是一群沙特太子党,富二代。没什么好炫耀的。 …… 奢华的晚餐,让莫戈吃的是流连忘返。再加上比黄金还贵的罗曼尼.康帝红酒助兴,他小麦色的脸颊,渐渐的透出红晕。 身旁的曼雅,也和他差不多,两人的晚餐享用的很是愉快。不知不觉中,曼雅的眼眸里,也渐渐的充盈着一丝暧昧不清的情愫。那是女人在酒后动情时,所展现出来的妩**媚。 只不过受阿拉伯人的风俗习惯,这股悸动,被深深的隐藏在心底。莫戈也只能从对方的眼神中,感受到一二。但更多的,是曼雅的回避,以及躲闪。仿佛表达喜欢,表达爱意,对阿拉伯女人来说,比亚洲女性还难上一些。...
王胜春的一生就是个大写的贱字,可惜她至死才知!但她意外重生了,她说,姐重活一世要往拽上天里活!...
激情和热血是本书的主旋律!他,身世成迷,被国家所弃。她,美艳聪绝,却红颜多舛。令西方黑暗世界闻风丧胆的一代‘杀神’‘回归都市,成为天才美女总裁的贴身佣兵,是命运的安排,还是人为的设计?陈奇左拥右抱美女成群,挥手搅动都市风云,轻松纵横四方无敌。...
主角叫桃花和尚的小说是隔壁有只桃花妖,它的作者是娉安所编写的仙侠奇缘类小说,内容主要讲述一只桃花妖看上了隔壁山头的小和尚,准备打晕了拖回家的故事。桃花一直觉得喜欢一个人是件极简单的事。喜欢,在一起,然后一起做羞羞的事。可等她真的喜欢上一个人,搭上半条命之后才发现,原来光是在一起就有那么难。...
直到跟白富美结婚以后,叶默才知道城里套路深,不过他并没有回农村一双与众不同的眼睛,让他一边默默崛起,一边踩最贱的人装最牛的逼,最终俘获美人心,站在人生巅峰。...
龙之傲骨永长存,满身胆气与天争,钢牙利爪削金石,振翼当能啸长空,撼雷霆,逆江河,鳞尾一扫山必摧!既然吾辈身为世间最高贵的种族之一,那么便需得将高等种族的气节铭刻于每一滴血液之中,宁可玉碎,不为瓦全,断不可行寄人篱下这等苟且偷生之事…巨大的龙首停留在龙崽的眼前,那磨盘般大的双目宛如日月般明亮耀眼,时而有雷电花火迸溅而出。此番迹象证明这巨龙的孜孜不倦的教诲已经进入了激昂的高潮阶段。但凡这条巨龙只要一激动起来,那对龙眼就比灯泡还要闪耀得多。哦…好…行…龙崽打了个哈欠,疲态尽显,有一搭没一搭的应付着母亲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