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诸多元素者的姓名来换取自己的性命,若我真是那样的人,那么你不但小看了我,也小看了你的母亲。” 守晴的身子慢慢往下滑,她听不得冬华提气自己的母亲,听不得他用清荷的出现来证明他曾经对母亲的不忠,但是,但是齐崇元从后面将她搀扶起来,他的手还是相同的有力而温暖,让她想流出来的眼泪愕然而止,收回到了身体里面。 或许,都是天命。 “我都没有认命,你抱着清荷就算是要认命了吗?”冬华几步走大藕塘面前来,笑容始终没有减少半分来,似乎都从体内透出隐隐的光华一般,“要是你愿意抱着她就一直替我抱着。”手指在清荷耳后一点,才有的动作停缓下来,清荷的面容益发的平静,“她被羽仪王保护太好,还是不要让她醒过来面对这一切吧。” “接下来呢。”守晴直问道。 ...
王胜春的一生就是个大写的贱字,可惜她至死才知!但她意外重生了,她说,姐重活一世要往拽上天里活!...
激情和热血是本书的主旋律!他,身世成迷,被国家所弃。她,美艳聪绝,却红颜多舛。令西方黑暗世界闻风丧胆的一代‘杀神’‘回归都市,成为天才美女总裁的贴身佣兵,是命运的安排,还是人为的设计?陈奇左拥右抱美女成群,挥手搅动都市风云,轻松纵横四方无敌。...
主角叫桃花和尚的小说是隔壁有只桃花妖,它的作者是娉安所编写的仙侠奇缘类小说,内容主要讲述一只桃花妖看上了隔壁山头的小和尚,准备打晕了拖回家的故事。桃花一直觉得喜欢一个人是件极简单的事。喜欢,在一起,然后一起做羞羞的事。可等她真的喜欢上一个人,搭上半条命之后才发现,原来光是在一起就有那么难。...
直到跟白富美结婚以后,叶默才知道城里套路深,不过他并没有回农村一双与众不同的眼睛,让他一边默默崛起,一边踩最贱的人装最牛的逼,最终俘获美人心,站在人生巅峰。...
龙之傲骨永长存,满身胆气与天争,钢牙利爪削金石,振翼当能啸长空,撼雷霆,逆江河,鳞尾一扫山必摧!既然吾辈身为世间最高贵的种族之一,那么便需得将高等种族的气节铭刻于每一滴血液之中,宁可玉碎,不为瓦全,断不可行寄人篱下这等苟且偷生之事…巨大的龙首停留在龙崽的眼前,那磨盘般大的双目宛如日月般明亮耀眼,时而有雷电花火迸溅而出。此番迹象证明这巨龙的孜孜不倦的教诲已经进入了激昂的高潮阶段。但凡这条巨龙只要一激动起来,那对龙眼就比灯泡还要闪耀得多。哦…好…行…龙崽打了个哈欠,疲态尽显,有一搭没一搭的应付着母亲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