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心境纯然的少女,问道:“。。。。。。你从不曾问过我教你的功法是何来历,你就不好奇担心?” 虹云毫不犹豫地答道:“虹云即已拜师,师父教的弟子自然要认真学习,至于师父何时告诉弟子功法的来历,那是师父的事,弟子怎敢擅断?更何况。。。。。。”虹云调皮的眨眨眼,“以前在程家堡,我也跟着小姐学过两式,哪个功法好,简直一练便知啊。” 林玉听闻也不禁微笑,他第一眼看到虹云时便看出这女子资质极佳,尤适合修习移花宫的功夫,当时的情况,再加上他那时也需要一个合适的人帮忙做一些事,便带走了虹云另收他为徒。 现在看来他的决定并没有错,虹云性子纯然,心性坚定,在习武一途上天分很高,以前当大家小姐的侍女,纵然会几下功夫终究是埋没了。 林玉道:“功法是一回事,我知道...
王胜春的一生就是个大写的贱字,可惜她至死才知!但她意外重生了,她说,姐重活一世要往拽上天里活!...
激情和热血是本书的主旋律!他,身世成迷,被国家所弃。她,美艳聪绝,却红颜多舛。令西方黑暗世界闻风丧胆的一代‘杀神’‘回归都市,成为天才美女总裁的贴身佣兵,是命运的安排,还是人为的设计?陈奇左拥右抱美女成群,挥手搅动都市风云,轻松纵横四方无敌。...
主角叫桃花和尚的小说是隔壁有只桃花妖,它的作者是娉安所编写的仙侠奇缘类小说,内容主要讲述一只桃花妖看上了隔壁山头的小和尚,准备打晕了拖回家的故事。桃花一直觉得喜欢一个人是件极简单的事。喜欢,在一起,然后一起做羞羞的事。可等她真的喜欢上一个人,搭上半条命之后才发现,原来光是在一起就有那么难。...
直到跟白富美结婚以后,叶默才知道城里套路深,不过他并没有回农村一双与众不同的眼睛,让他一边默默崛起,一边踩最贱的人装最牛的逼,最终俘获美人心,站在人生巅峰。...
龙之傲骨永长存,满身胆气与天争,钢牙利爪削金石,振翼当能啸长空,撼雷霆,逆江河,鳞尾一扫山必摧!既然吾辈身为世间最高贵的种族之一,那么便需得将高等种族的气节铭刻于每一滴血液之中,宁可玉碎,不为瓦全,断不可行寄人篱下这等苟且偷生之事…巨大的龙首停留在龙崽的眼前,那磨盘般大的双目宛如日月般明亮耀眼,时而有雷电花火迸溅而出。此番迹象证明这巨龙的孜孜不倦的教诲已经进入了激昂的高潮阶段。但凡这条巨龙只要一激动起来,那对龙眼就比灯泡还要闪耀得多。哦…好…行…龙崽打了个哈欠,疲态尽显,有一搭没一搭的应付着母亲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