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候,其实我是本着娱乐自己的心理而已,并没有想过可以与这么多人分享它。甚至于当时连一个简单的大纲都没有,完全是靠着一时的热情,还有那一条微薄的思路。当然,直到了完本,我都没有写出来一个完整的大纲,嘿嘿。本来以为自己就靠它娱乐一下就算了,却没想到随着故事的深入,不知不觉之间,已经有不少的书友开始向我催更,说实话当时挺不敢相信。呵呵,随着书友越来越多,我开始逐渐的收拢了之前的心态,开始认真地对待起了这本书。对于我这样的一个新手而言,写的第一本书是一个难关,因为很容易就会产生迷茫。有的是对于故事发展的迷茫,也有对于读者发表的意见的迷茫。我不知道怎么样才能够满足读者的需求,甚至几度对写作产生了抵触心理。不过我知道,有很多的读者在支持我,我并不能轻易的放弃,至少我要对得起支持我的人才行。所以逐渐的我学...
王胜春的一生就是个大写的贱字,可惜她至死才知!但她意外重生了,她说,姐重活一世要往拽上天里活!...
激情和热血是本书的主旋律!他,身世成迷,被国家所弃。她,美艳聪绝,却红颜多舛。令西方黑暗世界闻风丧胆的一代‘杀神’‘回归都市,成为天才美女总裁的贴身佣兵,是命运的安排,还是人为的设计?陈奇左拥右抱美女成群,挥手搅动都市风云,轻松纵横四方无敌。...
主角叫桃花和尚的小说是隔壁有只桃花妖,它的作者是娉安所编写的仙侠奇缘类小说,内容主要讲述一只桃花妖看上了隔壁山头的小和尚,准备打晕了拖回家的故事。桃花一直觉得喜欢一个人是件极简单的事。喜欢,在一起,然后一起做羞羞的事。可等她真的喜欢上一个人,搭上半条命之后才发现,原来光是在一起就有那么难。...
直到跟白富美结婚以后,叶默才知道城里套路深,不过他并没有回农村一双与众不同的眼睛,让他一边默默崛起,一边踩最贱的人装最牛的逼,最终俘获美人心,站在人生巅峰。...
龙之傲骨永长存,满身胆气与天争,钢牙利爪削金石,振翼当能啸长空,撼雷霆,逆江河,鳞尾一扫山必摧!既然吾辈身为世间最高贵的种族之一,那么便需得将高等种族的气节铭刻于每一滴血液之中,宁可玉碎,不为瓦全,断不可行寄人篱下这等苟且偷生之事…巨大的龙首停留在龙崽的眼前,那磨盘般大的双目宛如日月般明亮耀眼,时而有雷电花火迸溅而出。此番迹象证明这巨龙的孜孜不倦的教诲已经进入了激昂的高潮阶段。但凡这条巨龙只要一激动起来,那对龙眼就比灯泡还要闪耀得多。哦…好…行…龙崽打了个哈欠,疲态尽显,有一搭没一搭的应付着母亲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