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了。 首先,我必须要感谢给了我这个平台,感谢编辑们耐心的帮助。人要学会感恩,我做人如此,写书也是如此。 感谢所有点击、推荐、收藏、订阅,投过月票的朋友。没有大家的支持,我不可能饿着肚子写书,我是人不是机器,也要吃饭也要生存。如果伱喜欢书,请订阅支持,让作者更有尊严的码字。 本书虽然有许多不足,但有几点我想没落入俗套。主角并没有利用自己的能力,去做一些邪恶的事。他做所的,是为了自己,为是家人,为了国家,到最后,也是为了全人类。 人有能力,就应该在自己有了良好的物质基础,不影响自己的事业家庭情况下,帮助他人,帮助国家。 不知什么时候,许多书一心的求爽,不管好不好,恶不恶,自己看不爽的人,就杀之。不管她愿意不愿意,自己看上的妞...
王胜春的一生就是个大写的贱字,可惜她至死才知!但她意外重生了,她说,姐重活一世要往拽上天里活!...
激情和热血是本书的主旋律!他,身世成迷,被国家所弃。她,美艳聪绝,却红颜多舛。令西方黑暗世界闻风丧胆的一代‘杀神’‘回归都市,成为天才美女总裁的贴身佣兵,是命运的安排,还是人为的设计?陈奇左拥右抱美女成群,挥手搅动都市风云,轻松纵横四方无敌。...
主角叫桃花和尚的小说是隔壁有只桃花妖,它的作者是娉安所编写的仙侠奇缘类小说,内容主要讲述一只桃花妖看上了隔壁山头的小和尚,准备打晕了拖回家的故事。桃花一直觉得喜欢一个人是件极简单的事。喜欢,在一起,然后一起做羞羞的事。可等她真的喜欢上一个人,搭上半条命之后才发现,原来光是在一起就有那么难。...
直到跟白富美结婚以后,叶默才知道城里套路深,不过他并没有回农村一双与众不同的眼睛,让他一边默默崛起,一边踩最贱的人装最牛的逼,最终俘获美人心,站在人生巅峰。...
龙之傲骨永长存,满身胆气与天争,钢牙利爪削金石,振翼当能啸长空,撼雷霆,逆江河,鳞尾一扫山必摧!既然吾辈身为世间最高贵的种族之一,那么便需得将高等种族的气节铭刻于每一滴血液之中,宁可玉碎,不为瓦全,断不可行寄人篱下这等苟且偷生之事…巨大的龙首停留在龙崽的眼前,那磨盘般大的双目宛如日月般明亮耀眼,时而有雷电花火迸溅而出。此番迹象证明这巨龙的孜孜不倦的教诲已经进入了激昂的高潮阶段。但凡这条巨龙只要一激动起来,那对龙眼就比灯泡还要闪耀得多。哦…好…行…龙崽打了个哈欠,疲态尽显,有一搭没一搭的应付着母亲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