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盛,要偷我的钱。我骂他,他就拿到刀捅了我。是我错了。我这么多年宠出了一个畜生!我错了!真的错了!”错了吗?不一定是宠爱方盛的错。而是风流成性没有脑子的错。但此时此刻,方靖也没有意义跟他争辩这个了。“方盛人呢?”警察这时候替方宏斌回答:“跑了。但是我们根据天眼找到了他的行动路线,应该很快就能抓到他。”方靖没想到的是,以前连给自己一百块都要念叨很久的方宏斌,当着医生护士和警察的面要立遗嘱,把他名下所有的财产都给方靖继承。对此方靖没有拒绝,当然也没有其他的反应。他平静的接受了这些。不是觉得他应该拿,而是方盛不应该拿。仅此而已。毕竟他现在自己的积蓄都比方宏斌能给自己的多,这些钱他别说不嫌扎手,就是真扎手,捐出去也比给方盛强。半年之后,方盛的案子判了。最终判的是故意杀人罪。尽管刘雪玥在方盛刚被抓的...
王胜春的一生就是个大写的贱字,可惜她至死才知!但她意外重生了,她说,姐重活一世要往拽上天里活!...
激情和热血是本书的主旋律!他,身世成迷,被国家所弃。她,美艳聪绝,却红颜多舛。令西方黑暗世界闻风丧胆的一代‘杀神’‘回归都市,成为天才美女总裁的贴身佣兵,是命运的安排,还是人为的设计?陈奇左拥右抱美女成群,挥手搅动都市风云,轻松纵横四方无敌。...
主角叫桃花和尚的小说是隔壁有只桃花妖,它的作者是娉安所编写的仙侠奇缘类小说,内容主要讲述一只桃花妖看上了隔壁山头的小和尚,准备打晕了拖回家的故事。桃花一直觉得喜欢一个人是件极简单的事。喜欢,在一起,然后一起做羞羞的事。可等她真的喜欢上一个人,搭上半条命之后才发现,原来光是在一起就有那么难。...
直到跟白富美结婚以后,叶默才知道城里套路深,不过他并没有回农村一双与众不同的眼睛,让他一边默默崛起,一边踩最贱的人装最牛的逼,最终俘获美人心,站在人生巅峰。...
龙之傲骨永长存,满身胆气与天争,钢牙利爪削金石,振翼当能啸长空,撼雷霆,逆江河,鳞尾一扫山必摧!既然吾辈身为世间最高贵的种族之一,那么便需得将高等种族的气节铭刻于每一滴血液之中,宁可玉碎,不为瓦全,断不可行寄人篱下这等苟且偷生之事…巨大的龙首停留在龙崽的眼前,那磨盘般大的双目宛如日月般明亮耀眼,时而有雷电花火迸溅而出。此番迹象证明这巨龙的孜孜不倦的教诲已经进入了激昂的高潮阶段。但凡这条巨龙只要一激动起来,那对龙眼就比灯泡还要闪耀得多。哦…好…行…龙崽打了个哈欠,疲态尽显,有一搭没一搭的应付着母亲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