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守护身边触手可及的小小幸福。 我进入了稳定的节奏,虽然有点不甘心,但是我们的少年时代还是悄然远去了。而在少年和成人之间,我们仿佛还在经历着一个曾少年的阶段,有点怀旧,有点初老,有点坚qiáng,有点理xg,还有点好的愿景。 科学家说,人永远都觉得年少时的歌最好听、电影最好看、零食最好吃、朋友最可爱,那是因为青chun里的所有感知都最鲜活,会令所有的以后黯然失色。15岁到30岁发生的事,人们将会记住一生。所以我们每个人都有过最珍贵的记忆,因为我们都曾少年。 小船哥留在了美国,他独自去了很多地方,纽约、洛杉矶、休斯敦,在他的朋友圈里,我看到了每一个地方的照片,还有他比着v字的纤长的手。正直、诚恳、善良、优秀的他,继续用恍若太阳的光照耀着美利坚人民,他是...
王胜春的一生就是个大写的贱字,可惜她至死才知!但她意外重生了,她说,姐重活一世要往拽上天里活!...
激情和热血是本书的主旋律!他,身世成迷,被国家所弃。她,美艳聪绝,却红颜多舛。令西方黑暗世界闻风丧胆的一代‘杀神’‘回归都市,成为天才美女总裁的贴身佣兵,是命运的安排,还是人为的设计?陈奇左拥右抱美女成群,挥手搅动都市风云,轻松纵横四方无敌。...
主角叫桃花和尚的小说是隔壁有只桃花妖,它的作者是娉安所编写的仙侠奇缘类小说,内容主要讲述一只桃花妖看上了隔壁山头的小和尚,准备打晕了拖回家的故事。桃花一直觉得喜欢一个人是件极简单的事。喜欢,在一起,然后一起做羞羞的事。可等她真的喜欢上一个人,搭上半条命之后才发现,原来光是在一起就有那么难。...
直到跟白富美结婚以后,叶默才知道城里套路深,不过他并没有回农村一双与众不同的眼睛,让他一边默默崛起,一边踩最贱的人装最牛的逼,最终俘获美人心,站在人生巅峰。...
龙之傲骨永长存,满身胆气与天争,钢牙利爪削金石,振翼当能啸长空,撼雷霆,逆江河,鳞尾一扫山必摧!既然吾辈身为世间最高贵的种族之一,那么便需得将高等种族的气节铭刻于每一滴血液之中,宁可玉碎,不为瓦全,断不可行寄人篱下这等苟且偷生之事…巨大的龙首停留在龙崽的眼前,那磨盘般大的双目宛如日月般明亮耀眼,时而有雷电花火迸溅而出。此番迹象证明这巨龙的孜孜不倦的教诲已经进入了激昂的高潮阶段。但凡这条巨龙只要一激动起来,那对龙眼就比灯泡还要闪耀得多。哦…好…行…龙崽打了个哈欠,疲态尽显,有一搭没一搭的应付着母亲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