且又很高,我尽力伸长手臂,也只能稍稍摸到边缘。但我能看到阳光,在每一天的清晨,还有窗口边各种各样的野花。有白色的,也有黄色的,小得可怜,在阳光的照耀下却很美,很美,美得让人心碎……”林赛轻笑了一下,“那时我就想,这么小的花,也可以活得自由自在,我为什么不能?为什么不能?“林赛停顿下来,莫顿却役有接口。他忽然想起当年“师父”对林赛的调查,一个正常的孩子,被贵族收养,关在地下室里,被折磨得失语失聪。他猛地醒悟,那些,其实都是真的,真的发生在林赛的身上。的确,以往他也没有过于怀疑这件事的真实性,但从未听林赛开口提起,从未有过这样切实而真切地感受,从未想到经历过如此伤痛的人,怎么还能拥有这样纯净而清冽的眼神,这样温暖动入的微笑,这样依旧对世间的美好充满憧憬和向往。役有悲观绝望,没有扭曲颓废,没有自甘...
王胜春的一生就是个大写的贱字,可惜她至死才知!但她意外重生了,她说,姐重活一世要往拽上天里活!...
激情和热血是本书的主旋律!他,身世成迷,被国家所弃。她,美艳聪绝,却红颜多舛。令西方黑暗世界闻风丧胆的一代‘杀神’‘回归都市,成为天才美女总裁的贴身佣兵,是命运的安排,还是人为的设计?陈奇左拥右抱美女成群,挥手搅动都市风云,轻松纵横四方无敌。...
主角叫桃花和尚的小说是隔壁有只桃花妖,它的作者是娉安所编写的仙侠奇缘类小说,内容主要讲述一只桃花妖看上了隔壁山头的小和尚,准备打晕了拖回家的故事。桃花一直觉得喜欢一个人是件极简单的事。喜欢,在一起,然后一起做羞羞的事。可等她真的喜欢上一个人,搭上半条命之后才发现,原来光是在一起就有那么难。...
直到跟白富美结婚以后,叶默才知道城里套路深,不过他并没有回农村一双与众不同的眼睛,让他一边默默崛起,一边踩最贱的人装最牛的逼,最终俘获美人心,站在人生巅峰。...
龙之傲骨永长存,满身胆气与天争,钢牙利爪削金石,振翼当能啸长空,撼雷霆,逆江河,鳞尾一扫山必摧!既然吾辈身为世间最高贵的种族之一,那么便需得将高等种族的气节铭刻于每一滴血液之中,宁可玉碎,不为瓦全,断不可行寄人篱下这等苟且偷生之事…巨大的龙首停留在龙崽的眼前,那磨盘般大的双目宛如日月般明亮耀眼,时而有雷电花火迸溅而出。此番迹象证明这巨龙的孜孜不倦的教诲已经进入了激昂的高潮阶段。但凡这条巨龙只要一激动起来,那对龙眼就比灯泡还要闪耀得多。哦…好…行…龙崽打了个哈欠,疲态尽显,有一搭没一搭的应付着母亲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