样貌狰狞的人,他便是祸害整个安陵村的凶手,瘟神。 瘟神伸出长满黑鳞的手掌,抚摸沈芊涟柔软的秀发,轻轻撤掉一缕乌黑的发丝,让发丝在手里慢慢变成淡黄色的根须。 轻轻嗅闻发丝上的体香,仿佛在嗅闻美味的女孩酮体,让瘟神有些着迷的迷起双眼,然后张开满是獠牙的嘴巴,把那一缕秀发变成的根须放到嘴里,慢慢咀嚼回味。 这一截细小的根须,仿佛蕴藏着无尽的灵力,让瘟神肩膀上的一道伤口瞬间愈合,这道伤是被松滔所伤,被斩鬼剑所伤的伤口过了很久都没有愈合,现在只是吃了一截小小的根须,就让自己的伤势恢复如初。 这位美丽的灵参仙子,不愧为最为珍贵的天材地宝。 沈芊涟好像是被瘟神扯掉头发时弄醒了,怨恨的看着瘟神道:“快放开我,放开我!你这丑巴怪。”...
王胜春的一生就是个大写的贱字,可惜她至死才知!但她意外重生了,她说,姐重活一世要往拽上天里活!...
激情和热血是本书的主旋律!他,身世成迷,被国家所弃。她,美艳聪绝,却红颜多舛。令西方黑暗世界闻风丧胆的一代‘杀神’‘回归都市,成为天才美女总裁的贴身佣兵,是命运的安排,还是人为的设计?陈奇左拥右抱美女成群,挥手搅动都市风云,轻松纵横四方无敌。...
主角叫桃花和尚的小说是隔壁有只桃花妖,它的作者是娉安所编写的仙侠奇缘类小说,内容主要讲述一只桃花妖看上了隔壁山头的小和尚,准备打晕了拖回家的故事。桃花一直觉得喜欢一个人是件极简单的事。喜欢,在一起,然后一起做羞羞的事。可等她真的喜欢上一个人,搭上半条命之后才发现,原来光是在一起就有那么难。...
直到跟白富美结婚以后,叶默才知道城里套路深,不过他并没有回农村一双与众不同的眼睛,让他一边默默崛起,一边踩最贱的人装最牛的逼,最终俘获美人心,站在人生巅峰。...
龙之傲骨永长存,满身胆气与天争,钢牙利爪削金石,振翼当能啸长空,撼雷霆,逆江河,鳞尾一扫山必摧!既然吾辈身为世间最高贵的种族之一,那么便需得将高等种族的气节铭刻于每一滴血液之中,宁可玉碎,不为瓦全,断不可行寄人篱下这等苟且偷生之事…巨大的龙首停留在龙崽的眼前,那磨盘般大的双目宛如日月般明亮耀眼,时而有雷电花火迸溅而出。此番迹象证明这巨龙的孜孜不倦的教诲已经进入了激昂的高潮阶段。但凡这条巨龙只要一激动起来,那对龙眼就比灯泡还要闪耀得多。哦…好…行…龙崽打了个哈欠,疲态尽显,有一搭没一搭的应付着母亲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