娇艳的普通宝石,但是我并不会刻意的去停留。因为我知道,我立马得去另一个地方了。那就是与同学的聚会。与老同学的聚会,是必不可少的环节。我总是最早到的,因为我知道,这个时候,老马,老姚他们,也会带着他们的兄弟过来。“兄弟你又瘦了”他看着我,我也静静地看着他,从高中时候起,我就叫他老马,他的名字的马可以是马上的马,立马的马,因为他做事很像一个马,迅捷而又威猛。 刚进这个门的时候,就觉得有些奇怪的。看着里面的装修风格,也确实是八十年代的风格,而里面的设施也太老旧了,不知道为什么选在了这里。他们在坐着而且很认真的吃着他们盘子里的食物。食物看起来很不错。我随口吃了一个吃的,感觉味道很奇怪。手机随后响了,是一条陌生的消息。一个陌生的号码,我不知道为什么发给我。难道认识我吗? “小心,小...
王胜春的一生就是个大写的贱字,可惜她至死才知!但她意外重生了,她说,姐重活一世要往拽上天里活!...
激情和热血是本书的主旋律!他,身世成迷,被国家所弃。她,美艳聪绝,却红颜多舛。令西方黑暗世界闻风丧胆的一代‘杀神’‘回归都市,成为天才美女总裁的贴身佣兵,是命运的安排,还是人为的设计?陈奇左拥右抱美女成群,挥手搅动都市风云,轻松纵横四方无敌。...
主角叫桃花和尚的小说是隔壁有只桃花妖,它的作者是娉安所编写的仙侠奇缘类小说,内容主要讲述一只桃花妖看上了隔壁山头的小和尚,准备打晕了拖回家的故事。桃花一直觉得喜欢一个人是件极简单的事。喜欢,在一起,然后一起做羞羞的事。可等她真的喜欢上一个人,搭上半条命之后才发现,原来光是在一起就有那么难。...
直到跟白富美结婚以后,叶默才知道城里套路深,不过他并没有回农村一双与众不同的眼睛,让他一边默默崛起,一边踩最贱的人装最牛的逼,最终俘获美人心,站在人生巅峰。...
龙之傲骨永长存,满身胆气与天争,钢牙利爪削金石,振翼当能啸长空,撼雷霆,逆江河,鳞尾一扫山必摧!既然吾辈身为世间最高贵的种族之一,那么便需得将高等种族的气节铭刻于每一滴血液之中,宁可玉碎,不为瓦全,断不可行寄人篱下这等苟且偷生之事…巨大的龙首停留在龙崽的眼前,那磨盘般大的双目宛如日月般明亮耀眼,时而有雷电花火迸溅而出。此番迹象证明这巨龙的孜孜不倦的教诲已经进入了激昂的高潮阶段。但凡这条巨龙只要一激动起来,那对龙眼就比灯泡还要闪耀得多。哦…好…行…龙崽打了个哈欠,疲态尽显,有一搭没一搭的应付着母亲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