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平凡是真的伤心鸟。 再怎么说,她当时也算是尹越心仪的方颜家闺蜜兼同桌啊,基本上他每次来找方颜时,自己都会在旁充当活动人肉布景。 就算是只灯泡,你说看了整整三年,就算不晓得它是四十瓦还是六十瓦,但是圆是扁总该有点印象吧。 可坐了这么大半天,连痔疮都差点要犯了,看尹越的样子,估摸着还拿着鼠标在脑海的文件夹中努力搜寻着自己这号人物的名字。 平凡发誓,自己嗝屁的时候一定要多夹带点纸钱下去贿赂阎罗王,让自己下辈子得一张美得震撼人心或者丑得惊世骇俗的脸。 可不能再长出张大众脸来考验革命群众的记忆力了。 这么一沮丧吧,平凡家的膀胱君又开始发出酸胀的警报。 主要是刚才不知不觉间,又是两杯子茶水入肚。 ...
王胜春的一生就是个大写的贱字,可惜她至死才知!但她意外重生了,她说,姐重活一世要往拽上天里活!...
激情和热血是本书的主旋律!他,身世成迷,被国家所弃。她,美艳聪绝,却红颜多舛。令西方黑暗世界闻风丧胆的一代‘杀神’‘回归都市,成为天才美女总裁的贴身佣兵,是命运的安排,还是人为的设计?陈奇左拥右抱美女成群,挥手搅动都市风云,轻松纵横四方无敌。...
主角叫桃花和尚的小说是隔壁有只桃花妖,它的作者是娉安所编写的仙侠奇缘类小说,内容主要讲述一只桃花妖看上了隔壁山头的小和尚,准备打晕了拖回家的故事。桃花一直觉得喜欢一个人是件极简单的事。喜欢,在一起,然后一起做羞羞的事。可等她真的喜欢上一个人,搭上半条命之后才发现,原来光是在一起就有那么难。...
直到跟白富美结婚以后,叶默才知道城里套路深,不过他并没有回农村一双与众不同的眼睛,让他一边默默崛起,一边踩最贱的人装最牛的逼,最终俘获美人心,站在人生巅峰。...
龙之傲骨永长存,满身胆气与天争,钢牙利爪削金石,振翼当能啸长空,撼雷霆,逆江河,鳞尾一扫山必摧!既然吾辈身为世间最高贵的种族之一,那么便需得将高等种族的气节铭刻于每一滴血液之中,宁可玉碎,不为瓦全,断不可行寄人篱下这等苟且偷生之事…巨大的龙首停留在龙崽的眼前,那磨盘般大的双目宛如日月般明亮耀眼,时而有雷电花火迸溅而出。此番迹象证明这巨龙的孜孜不倦的教诲已经进入了激昂的高潮阶段。但凡这条巨龙只要一激动起来,那对龙眼就比灯泡还要闪耀得多。哦…好…行…龙崽打了个哈欠,疲态尽显,有一搭没一搭的应付着母亲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