沥下了一夜。棠棠不肯好好睡觉,在娘的怀里拱来拱去。 娘一直都是欢欢喜喜的,可今天她的心情似乎很不好,她心情不好的时候,奶就会有一股子淡淡的苦味儿。 棠棠觉得她肯定是在思念某个人,那个会穿那双草鞋的人。棠棠心说,我还可以看鱼看鸟,还有一只狐狸和狼做朋友,娘什么都没有,每天埋头在织机上,想必很累吧,她大约是想找个可以依靠的人,就像那个舅舅一样,高大,沉稳,得是个男人。 她试着爬上枕头,学着娘往日的样子将她搂入怀中,假装自己是个男人一样拍着她:“我会一直陪着你的,秦州听着就比甘州好,还有那么多亲人,为什么我们不搬家了?” 娘深深叹了一气,反过来将棠棠圈入怀中,低声道:“他会来的,等他来了,咱们一起走。” 棠棠拱来拱去,闹腾了好一...
王胜春的一生就是个大写的贱字,可惜她至死才知!但她意外重生了,她说,姐重活一世要往拽上天里活!...
激情和热血是本书的主旋律!他,身世成迷,被国家所弃。她,美艳聪绝,却红颜多舛。令西方黑暗世界闻风丧胆的一代‘杀神’‘回归都市,成为天才美女总裁的贴身佣兵,是命运的安排,还是人为的设计?陈奇左拥右抱美女成群,挥手搅动都市风云,轻松纵横四方无敌。...
主角叫桃花和尚的小说是隔壁有只桃花妖,它的作者是娉安所编写的仙侠奇缘类小说,内容主要讲述一只桃花妖看上了隔壁山头的小和尚,准备打晕了拖回家的故事。桃花一直觉得喜欢一个人是件极简单的事。喜欢,在一起,然后一起做羞羞的事。可等她真的喜欢上一个人,搭上半条命之后才发现,原来光是在一起就有那么难。...
直到跟白富美结婚以后,叶默才知道城里套路深,不过他并没有回农村一双与众不同的眼睛,让他一边默默崛起,一边踩最贱的人装最牛的逼,最终俘获美人心,站在人生巅峰。...
龙之傲骨永长存,满身胆气与天争,钢牙利爪削金石,振翼当能啸长空,撼雷霆,逆江河,鳞尾一扫山必摧!既然吾辈身为世间最高贵的种族之一,那么便需得将高等种族的气节铭刻于每一滴血液之中,宁可玉碎,不为瓦全,断不可行寄人篱下这等苟且偷生之事…巨大的龙首停留在龙崽的眼前,那磨盘般大的双目宛如日月般明亮耀眼,时而有雷电花火迸溅而出。此番迹象证明这巨龙的孜孜不倦的教诲已经进入了激昂的高潮阶段。但凡这条巨龙只要一激动起来,那对龙眼就比灯泡还要闪耀得多。哦…好…行…龙崽打了个哈欠,疲态尽显,有一搭没一搭的应付着母亲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