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珍贵。 对于白钦钦来说她没有等到自己期待的双人牵手徜徉校园的美好时光,也正是因为如此,和那个人每一次的暧昧、每一个动作才多了那么多的窃喜,有了很多的回味。 她亲眼看到温晓光在生活琐碎中的模样,看到他做饭、看到他打理自己的衣服,甚至是看到他擦桌子倒垃圾,这些事脱离了类似于韩剧中那种耍酷的范畴却也让她见到了真实的温晓光。 有时候她也会在失眠时自己问自己,真实生活里的温晓光是那样普通平凡,几乎做着其他人都会做的事,那么到底自己喜欢的又是什么。 对于一个20出头的人来说,当她要去思考一些内涵和本质不免过于为难。 不过性格如此,白钦钦也很难止住自己的思绪。 她也看了很多其他人的历程,也许……或者说就是肯定,第一次喜欢...
王胜春的一生就是个大写的贱字,可惜她至死才知!但她意外重生了,她说,姐重活一世要往拽上天里活!...
激情和热血是本书的主旋律!他,身世成迷,被国家所弃。她,美艳聪绝,却红颜多舛。令西方黑暗世界闻风丧胆的一代‘杀神’‘回归都市,成为天才美女总裁的贴身佣兵,是命运的安排,还是人为的设计?陈奇左拥右抱美女成群,挥手搅动都市风云,轻松纵横四方无敌。...
主角叫桃花和尚的小说是隔壁有只桃花妖,它的作者是娉安所编写的仙侠奇缘类小说,内容主要讲述一只桃花妖看上了隔壁山头的小和尚,准备打晕了拖回家的故事。桃花一直觉得喜欢一个人是件极简单的事。喜欢,在一起,然后一起做羞羞的事。可等她真的喜欢上一个人,搭上半条命之后才发现,原来光是在一起就有那么难。...
直到跟白富美结婚以后,叶默才知道城里套路深,不过他并没有回农村一双与众不同的眼睛,让他一边默默崛起,一边踩最贱的人装最牛的逼,最终俘获美人心,站在人生巅峰。...
龙之傲骨永长存,满身胆气与天争,钢牙利爪削金石,振翼当能啸长空,撼雷霆,逆江河,鳞尾一扫山必摧!既然吾辈身为世间最高贵的种族之一,那么便需得将高等种族的气节铭刻于每一滴血液之中,宁可玉碎,不为瓦全,断不可行寄人篱下这等苟且偷生之事…巨大的龙首停留在龙崽的眼前,那磨盘般大的双目宛如日月般明亮耀眼,时而有雷电花火迸溅而出。此番迹象证明这巨龙的孜孜不倦的教诲已经进入了激昂的高潮阶段。但凡这条巨龙只要一激动起来,那对龙眼就比灯泡还要闪耀得多。哦…好…行…龙崽打了个哈欠,疲态尽显,有一搭没一搭的应付着母亲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