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之时,血海深仇,总要亲手报了才算。 被称为活阎王的宁王异国为质七年早已嗜血疯魔,可前世唯有他给她留了一片安宁。 报仇之余顺便想捞一把这疯子,奈何他却油盐不进,誓死不从,差点儿没把她累死。 姜大小姐很傲娇:“王爷,我哄你是给你面子,别不识好歹。” 宁王高冷邪魅的抽出长剑。 姜大小姐秒怂:“你要再哄不好,大不了……我继续哄嘛。” 所有人都在看戏,等着宁王什么时候嘎了姜赢这个奸细,结果却只看到姜赢花宁王的钱,肆意挥霍;仗宁王的势,耀武扬威。 一群绿茶、白莲气得撕了不知道多少条帕子。 姜大小姐表示:宁王很凶吗?拿捏! 宁王暗沉的眸光扫过她的腰肢:还蹦跶得起来,他果然还是太温...
王胜春的一生就是个大写的贱字,可惜她至死才知!但她意外重生了,她说,姐重活一世要往拽上天里活!...
激情和热血是本书的主旋律!他,身世成迷,被国家所弃。她,美艳聪绝,却红颜多舛。令西方黑暗世界闻风丧胆的一代‘杀神’‘回归都市,成为天才美女总裁的贴身佣兵,是命运的安排,还是人为的设计?陈奇左拥右抱美女成群,挥手搅动都市风云,轻松纵横四方无敌。...
主角叫桃花和尚的小说是隔壁有只桃花妖,它的作者是娉安所编写的仙侠奇缘类小说,内容主要讲述一只桃花妖看上了隔壁山头的小和尚,准备打晕了拖回家的故事。桃花一直觉得喜欢一个人是件极简单的事。喜欢,在一起,然后一起做羞羞的事。可等她真的喜欢上一个人,搭上半条命之后才发现,原来光是在一起就有那么难。...
直到跟白富美结婚以后,叶默才知道城里套路深,不过他并没有回农村一双与众不同的眼睛,让他一边默默崛起,一边踩最贱的人装最牛的逼,最终俘获美人心,站在人生巅峰。...
龙之傲骨永长存,满身胆气与天争,钢牙利爪削金石,振翼当能啸长空,撼雷霆,逆江河,鳞尾一扫山必摧!既然吾辈身为世间最高贵的种族之一,那么便需得将高等种族的气节铭刻于每一滴血液之中,宁可玉碎,不为瓦全,断不可行寄人篱下这等苟且偷生之事…巨大的龙首停留在龙崽的眼前,那磨盘般大的双目宛如日月般明亮耀眼,时而有雷电花火迸溅而出。此番迹象证明这巨龙的孜孜不倦的教诲已经进入了激昂的高潮阶段。但凡这条巨龙只要一激动起来,那对龙眼就比灯泡还要闪耀得多。哦…好…行…龙崽打了个哈欠,疲态尽显,有一搭没一搭的应付着母亲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