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八时,已经热得不像样了,泊在小区里,费明有点不耐烦地往楼上看看,脱了帽子,扇着凉快,后座的陈傲吧唧扇了他一巴掌,他赶紧把帽子戴上,陈傲不客气地训着:“什么样子?别把你那身匪气带进机关里来啊?告诉你啊,那天行动部里领导在观摩,一群混蛋,满口都是脏话。” 费明不好意思地笑了,他说了,桥面下风多大,吹了几个小时,不骂娘才怪呢?都是操枪玩命的主儿?你让他们讲文明讲礼貌。 “他们是他们,你是你……总队长的提名非你莫属了,表面工作还是要做的嘛。”陈傲道,训是训,可再看时,却是忍不住地喜欢,狠狠的捶了他两拳斥着:“臭小子,可是我把你从特警上要过来的,干那么大事,我居然一点都不知道。” “我们没干多大事,那么精良的装备收拾一群短枪的,还不是土鸡瓦狗,难的是把他们...
王胜春的一生就是个大写的贱字,可惜她至死才知!但她意外重生了,她说,姐重活一世要往拽上天里活!...
激情和热血是本书的主旋律!他,身世成迷,被国家所弃。她,美艳聪绝,却红颜多舛。令西方黑暗世界闻风丧胆的一代‘杀神’‘回归都市,成为天才美女总裁的贴身佣兵,是命运的安排,还是人为的设计?陈奇左拥右抱美女成群,挥手搅动都市风云,轻松纵横四方无敌。...
主角叫桃花和尚的小说是隔壁有只桃花妖,它的作者是娉安所编写的仙侠奇缘类小说,内容主要讲述一只桃花妖看上了隔壁山头的小和尚,准备打晕了拖回家的故事。桃花一直觉得喜欢一个人是件极简单的事。喜欢,在一起,然后一起做羞羞的事。可等她真的喜欢上一个人,搭上半条命之后才发现,原来光是在一起就有那么难。...
直到跟白富美结婚以后,叶默才知道城里套路深,不过他并没有回农村一双与众不同的眼睛,让他一边默默崛起,一边踩最贱的人装最牛的逼,最终俘获美人心,站在人生巅峰。...
龙之傲骨永长存,满身胆气与天争,钢牙利爪削金石,振翼当能啸长空,撼雷霆,逆江河,鳞尾一扫山必摧!既然吾辈身为世间最高贵的种族之一,那么便需得将高等种族的气节铭刻于每一滴血液之中,宁可玉碎,不为瓦全,断不可行寄人篱下这等苟且偷生之事…巨大的龙首停留在龙崽的眼前,那磨盘般大的双目宛如日月般明亮耀眼,时而有雷电花火迸溅而出。此番迹象证明这巨龙的孜孜不倦的教诲已经进入了激昂的高潮阶段。但凡这条巨龙只要一激动起来,那对龙眼就比灯泡还要闪耀得多。哦…好…行…龙崽打了个哈欠,疲态尽显,有一搭没一搭的应付着母亲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