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来就不太会游泳,而贸然下水去救人。这样的结果,很可能是两人都丧命。不会游泳的人,可以通过别的方式去救人,比如如果落水者离岸比较近,是不是可以设法在附近找到长竿,然后把人拉上岸;又比如说大声呼救,寻找会游泳的人、更壮实的人下水。这样的结果是不是会保险得多呢? “我没有大家口里说的那么伟大,我只是因为在当时估计了一下形势,我觉得我能应对,所以才涉险了。如果同样的情况放在几年前,那时的我还只是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女性,我是绝对不会做出如此冒险的事情来的。因为我要承担的,不仅是我身陷险境的各种未知情况,而且还要承担因为要救我,而有可能会丧失的更多人的性命。 “前段时间,我还看过一篇新闻,写的是几个喜欢探险的大学生在装备不全,没有过徒步穿越沙漠,也没有向导的情况下,只凭着一...
王胜春的一生就是个大写的贱字,可惜她至死才知!但她意外重生了,她说,姐重活一世要往拽上天里活!...
激情和热血是本书的主旋律!他,身世成迷,被国家所弃。她,美艳聪绝,却红颜多舛。令西方黑暗世界闻风丧胆的一代‘杀神’‘回归都市,成为天才美女总裁的贴身佣兵,是命运的安排,还是人为的设计?陈奇左拥右抱美女成群,挥手搅动都市风云,轻松纵横四方无敌。...
主角叫桃花和尚的小说是隔壁有只桃花妖,它的作者是娉安所编写的仙侠奇缘类小说,内容主要讲述一只桃花妖看上了隔壁山头的小和尚,准备打晕了拖回家的故事。桃花一直觉得喜欢一个人是件极简单的事。喜欢,在一起,然后一起做羞羞的事。可等她真的喜欢上一个人,搭上半条命之后才发现,原来光是在一起就有那么难。...
直到跟白富美结婚以后,叶默才知道城里套路深,不过他并没有回农村一双与众不同的眼睛,让他一边默默崛起,一边踩最贱的人装最牛的逼,最终俘获美人心,站在人生巅峰。...
龙之傲骨永长存,满身胆气与天争,钢牙利爪削金石,振翼当能啸长空,撼雷霆,逆江河,鳞尾一扫山必摧!既然吾辈身为世间最高贵的种族之一,那么便需得将高等种族的气节铭刻于每一滴血液之中,宁可玉碎,不为瓦全,断不可行寄人篱下这等苟且偷生之事…巨大的龙首停留在龙崽的眼前,那磨盘般大的双目宛如日月般明亮耀眼,时而有雷电花火迸溅而出。此番迹象证明这巨龙的孜孜不倦的教诲已经进入了激昂的高潮阶段。但凡这条巨龙只要一激动起来,那对龙眼就比灯泡还要闪耀得多。哦…好…行…龙崽打了个哈欠,疲态尽显,有一搭没一搭的应付着母亲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