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码了1300字感觉是极限了,大家不用投票,也可以去看盗版。 以前想要当一个作家,但最终还是被现实打败了。 这本书好像80万字了吧,比前几本都用心,主角一步步如何发展考虑的也比较多,怎么利用经济和发展优势来征服别人,基本没有战争,我是真的很喜欢这本书,但真的没有力气写了,除了全勤,写一章只有两块多钱,一天挣个四五块,现在太累,实在坚持不下去了,本想不声不响的切掉的,当个不认识千书过那个狗东西的小透明,但忍不住每天上来看看,看到搞事情的夜猫君的打赏,看到不少熟悉名字的推荐票总想说些什么,唉,算了,也不知道该说些什么,一本书,每天除去全勤四五块钱,坚持了五六十万字是真的热爱,不会太监,但现在真的太累了,每天几十几百字随缘,再说一遍,不需要投票,不需要打赏,更不需要订阅...
王胜春的一生就是个大写的贱字,可惜她至死才知!但她意外重生了,她说,姐重活一世要往拽上天里活!...
激情和热血是本书的主旋律!他,身世成迷,被国家所弃。她,美艳聪绝,却红颜多舛。令西方黑暗世界闻风丧胆的一代‘杀神’‘回归都市,成为天才美女总裁的贴身佣兵,是命运的安排,还是人为的设计?陈奇左拥右抱美女成群,挥手搅动都市风云,轻松纵横四方无敌。...
主角叫桃花和尚的小说是隔壁有只桃花妖,它的作者是娉安所编写的仙侠奇缘类小说,内容主要讲述一只桃花妖看上了隔壁山头的小和尚,准备打晕了拖回家的故事。桃花一直觉得喜欢一个人是件极简单的事。喜欢,在一起,然后一起做羞羞的事。可等她真的喜欢上一个人,搭上半条命之后才发现,原来光是在一起就有那么难。...
直到跟白富美结婚以后,叶默才知道城里套路深,不过他并没有回农村一双与众不同的眼睛,让他一边默默崛起,一边踩最贱的人装最牛的逼,最终俘获美人心,站在人生巅峰。...
龙之傲骨永长存,满身胆气与天争,钢牙利爪削金石,振翼当能啸长空,撼雷霆,逆江河,鳞尾一扫山必摧!既然吾辈身为世间最高贵的种族之一,那么便需得将高等种族的气节铭刻于每一滴血液之中,宁可玉碎,不为瓦全,断不可行寄人篱下这等苟且偷生之事…巨大的龙首停留在龙崽的眼前,那磨盘般大的双目宛如日月般明亮耀眼,时而有雷电花火迸溅而出。此番迹象证明这巨龙的孜孜不倦的教诲已经进入了激昂的高潮阶段。但凡这条巨龙只要一激动起来,那对龙眼就比灯泡还要闪耀得多。哦…好…行…龙崽打了个哈欠,疲态尽显,有一搭没一搭的应付着母亲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