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终于写完了,2009年1月12日发书,至今天8个月左右时间,全书近一百七十万字,平均速度并不算快,中间连续五个月每天9000字或者更多的更新量还是达到了老姜的极限的,到后来7、8月份速度减缓,但从未断更,自我欣慰一把。 这个说是后记,实则是感言,8个月以来首先叩谢所有指导过我的辛勤的编辑大大,作揖感谢帮助过我的同为作者的朋友。 接着强力感谢看过本书的所有读者,奋力感谢一直坚持看完的读者,巨力感谢一直坚持订阅并且时不时投月票、催更、打赏的读者。 老姜水平有限,在竞争如此激烈的环境下,中间五个月每天飞快的更新,情节上有些地方考虑并不完美,当然任何人也都无法做到完美,但是老姜要说的是老姜确实尽力 可以肯定的告诉大家,老姜经过这本书之后,写作...
王胜春的一生就是个大写的贱字,可惜她至死才知!但她意外重生了,她说,姐重活一世要往拽上天里活!...
激情和热血是本书的主旋律!他,身世成迷,被国家所弃。她,美艳聪绝,却红颜多舛。令西方黑暗世界闻风丧胆的一代‘杀神’‘回归都市,成为天才美女总裁的贴身佣兵,是命运的安排,还是人为的设计?陈奇左拥右抱美女成群,挥手搅动都市风云,轻松纵横四方无敌。...
主角叫桃花和尚的小说是隔壁有只桃花妖,它的作者是娉安所编写的仙侠奇缘类小说,内容主要讲述一只桃花妖看上了隔壁山头的小和尚,准备打晕了拖回家的故事。桃花一直觉得喜欢一个人是件极简单的事。喜欢,在一起,然后一起做羞羞的事。可等她真的喜欢上一个人,搭上半条命之后才发现,原来光是在一起就有那么难。...
直到跟白富美结婚以后,叶默才知道城里套路深,不过他并没有回农村一双与众不同的眼睛,让他一边默默崛起,一边踩最贱的人装最牛的逼,最终俘获美人心,站在人生巅峰。...
龙之傲骨永长存,满身胆气与天争,钢牙利爪削金石,振翼当能啸长空,撼雷霆,逆江河,鳞尾一扫山必摧!既然吾辈身为世间最高贵的种族之一,那么便需得将高等种族的气节铭刻于每一滴血液之中,宁可玉碎,不为瓦全,断不可行寄人篱下这等苟且偷生之事…巨大的龙首停留在龙崽的眼前,那磨盘般大的双目宛如日月般明亮耀眼,时而有雷电花火迸溅而出。此番迹象证明这巨龙的孜孜不倦的教诲已经进入了激昂的高潮阶段。但凡这条巨龙只要一激动起来,那对龙眼就比灯泡还要闪耀得多。哦…好…行…龙崽打了个哈欠,疲态尽显,有一搭没一搭的应付着母亲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