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鞠躬! 写到最后大结局,还能有那么多兄弟姐妹们追更订阅,甚至是打赏,属实是让我振奋和开心,再次感谢大家掏出真金白银订阅正版支持我。 二鞠躬! 徐风雷的故事结束了,我从一开始想写的,就是一个自己有点专业能力的普通人,他虽然是穿越者,但绝不会像别的穿越者那样这也会那也会,书里他也自嘲过,甚至连肥皂怎么造都不知道。我感觉这才真实,毕竟我要是真的穿越了,这些我也不会啊!哈哈…… 他所能做的,只是尽可能的指引方向,用超前的眼光洒下几颗种子,悉心呵护一下,期待它们能长成参天大树……仅此而已。 他也绝不会幻想大唐能万万年,李世民也不会有这样的幻想,他俩的愿景很一致——尽量让家底丰厚点,能多续几年是几年,要是真能续上一百年,那值得开...
王胜春的一生就是个大写的贱字,可惜她至死才知!但她意外重生了,她说,姐重活一世要往拽上天里活!...
激情和热血是本书的主旋律!他,身世成迷,被国家所弃。她,美艳聪绝,却红颜多舛。令西方黑暗世界闻风丧胆的一代‘杀神’‘回归都市,成为天才美女总裁的贴身佣兵,是命运的安排,还是人为的设计?陈奇左拥右抱美女成群,挥手搅动都市风云,轻松纵横四方无敌。...
主角叫桃花和尚的小说是隔壁有只桃花妖,它的作者是娉安所编写的仙侠奇缘类小说,内容主要讲述一只桃花妖看上了隔壁山头的小和尚,准备打晕了拖回家的故事。桃花一直觉得喜欢一个人是件极简单的事。喜欢,在一起,然后一起做羞羞的事。可等她真的喜欢上一个人,搭上半条命之后才发现,原来光是在一起就有那么难。...
直到跟白富美结婚以后,叶默才知道城里套路深,不过他并没有回农村一双与众不同的眼睛,让他一边默默崛起,一边踩最贱的人装最牛的逼,最终俘获美人心,站在人生巅峰。...
龙之傲骨永长存,满身胆气与天争,钢牙利爪削金石,振翼当能啸长空,撼雷霆,逆江河,鳞尾一扫山必摧!既然吾辈身为世间最高贵的种族之一,那么便需得将高等种族的气节铭刻于每一滴血液之中,宁可玉碎,不为瓦全,断不可行寄人篱下这等苟且偷生之事…巨大的龙首停留在龙崽的眼前,那磨盘般大的双目宛如日月般明亮耀眼,时而有雷电花火迸溅而出。此番迹象证明这巨龙的孜孜不倦的教诲已经进入了激昂的高潮阶段。但凡这条巨龙只要一激动起来,那对龙眼就比灯泡还要闪耀得多。哦…好…行…龙崽打了个哈欠,疲态尽显,有一搭没一搭的应付着母亲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