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到黄埔。 复建的黄埔巍峨庄严,一如半个世纪前模样,来拜谒他的子女们却都已鬓发苍苍。宋慈恩1927年离开黄埔,此后六十七年与黄埔再无交集。她清楚地记得,离开黄埔那年,第六期的学生还是风华正茂的好年龄。黄粱一梦七十年,泰半同学命丧疆场,那些侥幸活过战乱年代的人们,怕也多数早已老病而终。 放眼望去,满座白发胜雪。 可是她却连一个故人也没有。 没有顾凌寒,也没有梅青崖。 老去的宋慈恩坐在树下听老歌声:莘莘学子,亲爱精诚,三民主义,是我革命先声。革命英雄,国民先锋,再接再厉,继续先烈成功。同学同道,乐遵教导,始终生死,勿忘近日该校。以血洒花,以笑作家,卧薪尝胆,努力建设中华…… 碎金色的阳光从枝叶的罅隙间漏下,绿绿树...
王胜春的一生就是个大写的贱字,可惜她至死才知!但她意外重生了,她说,姐重活一世要往拽上天里活!...
激情和热血是本书的主旋律!他,身世成迷,被国家所弃。她,美艳聪绝,却红颜多舛。令西方黑暗世界闻风丧胆的一代‘杀神’‘回归都市,成为天才美女总裁的贴身佣兵,是命运的安排,还是人为的设计?陈奇左拥右抱美女成群,挥手搅动都市风云,轻松纵横四方无敌。...
主角叫桃花和尚的小说是隔壁有只桃花妖,它的作者是娉安所编写的仙侠奇缘类小说,内容主要讲述一只桃花妖看上了隔壁山头的小和尚,准备打晕了拖回家的故事。桃花一直觉得喜欢一个人是件极简单的事。喜欢,在一起,然后一起做羞羞的事。可等她真的喜欢上一个人,搭上半条命之后才发现,原来光是在一起就有那么难。...
直到跟白富美结婚以后,叶默才知道城里套路深,不过他并没有回农村一双与众不同的眼睛,让他一边默默崛起,一边踩最贱的人装最牛的逼,最终俘获美人心,站在人生巅峰。...
龙之傲骨永长存,满身胆气与天争,钢牙利爪削金石,振翼当能啸长空,撼雷霆,逆江河,鳞尾一扫山必摧!既然吾辈身为世间最高贵的种族之一,那么便需得将高等种族的气节铭刻于每一滴血液之中,宁可玉碎,不为瓦全,断不可行寄人篱下这等苟且偷生之事…巨大的龙首停留在龙崽的眼前,那磨盘般大的双目宛如日月般明亮耀眼,时而有雷电花火迸溅而出。此番迹象证明这巨龙的孜孜不倦的教诲已经进入了激昂的高潮阶段。但凡这条巨龙只要一激动起来,那对龙眼就比灯泡还要闪耀得多。哦…好…行…龙崽打了个哈欠,疲态尽显,有一搭没一搭的应付着母亲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