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就不要装了!连我婆婆留给你的紫檀手串你都舍得拿下啦给炎夜,怎么会真的无缘无故舍得离开这里?这就等于离开了他们。”夏云初的话是一针见血的。加上儿子上车跟厉炎夜说的那句话,夏云初已经能够肯定,是厉炎夜将河屯逼走的。河屯的关注点却放在了夏云初的那句‘婆婆’上,要是她喊倾倾是婆婆,那么自己就是她的公公了……河屯缓缓呼出一口浊气:“阿炎给我写了四个字,让十五交给我,上面只写着:离开S市!”夏云初一怔,果然猜对了。不过厉炎夜的性格,他没让河屯‘滚出S市’,就已经算是‘尊重’了。看着河屯这么伤感的模样,夏云初心头也有点郁闷。老态龙钟的河屯也步入了没办法阻挡时间的道路。不过经历了这么多事,河屯自己应该能够领悟出什么了。“那你就离开S市吧!”夏云初深吸了一口气:“炎夜因为你,也受了很多的屈辱还有折磨,现在你...
王胜春的一生就是个大写的贱字,可惜她至死才知!但她意外重生了,她说,姐重活一世要往拽上天里活!...
激情和热血是本书的主旋律!他,身世成迷,被国家所弃。她,美艳聪绝,却红颜多舛。令西方黑暗世界闻风丧胆的一代‘杀神’‘回归都市,成为天才美女总裁的贴身佣兵,是命运的安排,还是人为的设计?陈奇左拥右抱美女成群,挥手搅动都市风云,轻松纵横四方无敌。...
主角叫桃花和尚的小说是隔壁有只桃花妖,它的作者是娉安所编写的仙侠奇缘类小说,内容主要讲述一只桃花妖看上了隔壁山头的小和尚,准备打晕了拖回家的故事。桃花一直觉得喜欢一个人是件极简单的事。喜欢,在一起,然后一起做羞羞的事。可等她真的喜欢上一个人,搭上半条命之后才发现,原来光是在一起就有那么难。...
直到跟白富美结婚以后,叶默才知道城里套路深,不过他并没有回农村一双与众不同的眼睛,让他一边默默崛起,一边踩最贱的人装最牛的逼,最终俘获美人心,站在人生巅峰。...
龙之傲骨永长存,满身胆气与天争,钢牙利爪削金石,振翼当能啸长空,撼雷霆,逆江河,鳞尾一扫山必摧!既然吾辈身为世间最高贵的种族之一,那么便需得将高等种族的气节铭刻于每一滴血液之中,宁可玉碎,不为瓦全,断不可行寄人篱下这等苟且偷生之事…巨大的龙首停留在龙崽的眼前,那磨盘般大的双目宛如日月般明亮耀眼,时而有雷电花火迸溅而出。此番迹象证明这巨龙的孜孜不倦的教诲已经进入了激昂的高潮阶段。但凡这条巨龙只要一激动起来,那对龙眼就比灯泡还要闪耀得多。哦…好…行…龙崽打了个哈欠,疲态尽显,有一搭没一搭的应付着母亲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