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是一个吃着老爷子香火人情的二流子,在那些高级衙内眼里,我就是一个上蹿下跳的小丑!所以什么景山兄啊,什么张少啥的,都是因为叶哥你,不然在他们眼里我张景山只配一声那个谁!” 在叶辰的无语中,张景山再是正儿八经地煽情道。 不过这也的确是现实所在。 要不是有叶辰。 要不是他是叶辰的‘铁哥们’。 就他张景山,压根就不可能入得了那些高级衙内的法眼。 纵使说省府三把手跟前江州之主张唯民有着一段香火情,纵使说省府三把手的公子汪泽启平日里跟他张景山也算是有所来往, 但那点来往并不足以让他在高级衙内圈子中站住脚跟! 再加上他那种眼里不揉沙谁都不服的性格使然,说句不夸张的,也就因为他是张唯民的孙子罢了,不然他张景山...
王胜春的一生就是个大写的贱字,可惜她至死才知!但她意外重生了,她说,姐重活一世要往拽上天里活!...
激情和热血是本书的主旋律!他,身世成迷,被国家所弃。她,美艳聪绝,却红颜多舛。令西方黑暗世界闻风丧胆的一代‘杀神’‘回归都市,成为天才美女总裁的贴身佣兵,是命运的安排,还是人为的设计?陈奇左拥右抱美女成群,挥手搅动都市风云,轻松纵横四方无敌。...
主角叫桃花和尚的小说是隔壁有只桃花妖,它的作者是娉安所编写的仙侠奇缘类小说,内容主要讲述一只桃花妖看上了隔壁山头的小和尚,准备打晕了拖回家的故事。桃花一直觉得喜欢一个人是件极简单的事。喜欢,在一起,然后一起做羞羞的事。可等她真的喜欢上一个人,搭上半条命之后才发现,原来光是在一起就有那么难。...
直到跟白富美结婚以后,叶默才知道城里套路深,不过他并没有回农村一双与众不同的眼睛,让他一边默默崛起,一边踩最贱的人装最牛的逼,最终俘获美人心,站在人生巅峰。...
龙之傲骨永长存,满身胆气与天争,钢牙利爪削金石,振翼当能啸长空,撼雷霆,逆江河,鳞尾一扫山必摧!既然吾辈身为世间最高贵的种族之一,那么便需得将高等种族的气节铭刻于每一滴血液之中,宁可玉碎,不为瓦全,断不可行寄人篱下这等苟且偷生之事…巨大的龙首停留在龙崽的眼前,那磨盘般大的双目宛如日月般明亮耀眼,时而有雷电花火迸溅而出。此番迹象证明这巨龙的孜孜不倦的教诲已经进入了激昂的高潮阶段。但凡这条巨龙只要一激动起来,那对龙眼就比灯泡还要闪耀得多。哦…好…行…龙崽打了个哈欠,疲态尽显,有一搭没一搭的应付着母亲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