凯奇一副比鲁道夫还激动的样子,陆轩哪能不知道他的龌龊意思。 鲁道夫这样的身份,找女人,肯定是找身材火爆,脸蛋娇媚的金发尤物了。 值得一提的是,凯奇虽然谈过恋爱,感受过男欢女爱的滋味。 但是凯奇贫民窟的出身,他这样的条件,有美女能看得上他的吗? 不仅正眼都不会敲他一下,而且宁愿给鲁道夫这样老态龙钟的老头儿玩弄,也不会让他碰一下的。 所以说,长相其实挺英俊的凯奇,身体里还流着紫罗家族的贵族血统,真的是挺可怜的。 凯奇偷偷吞着口水,心里直痒痒,在他看来,让鲁道夫多叫一个金发尤物过来,给他享用,他相信,鲁道夫看在陆先生的面子上,一定会答应的。 一个女人嘛,对鲁道夫来说,那还不是小意思。 ...
王胜春的一生就是个大写的贱字,可惜她至死才知!但她意外重生了,她说,姐重活一世要往拽上天里活!...
激情和热血是本书的主旋律!他,身世成迷,被国家所弃。她,美艳聪绝,却红颜多舛。令西方黑暗世界闻风丧胆的一代‘杀神’‘回归都市,成为天才美女总裁的贴身佣兵,是命运的安排,还是人为的设计?陈奇左拥右抱美女成群,挥手搅动都市风云,轻松纵横四方无敌。...
主角叫桃花和尚的小说是隔壁有只桃花妖,它的作者是娉安所编写的仙侠奇缘类小说,内容主要讲述一只桃花妖看上了隔壁山头的小和尚,准备打晕了拖回家的故事。桃花一直觉得喜欢一个人是件极简单的事。喜欢,在一起,然后一起做羞羞的事。可等她真的喜欢上一个人,搭上半条命之后才发现,原来光是在一起就有那么难。...
直到跟白富美结婚以后,叶默才知道城里套路深,不过他并没有回农村一双与众不同的眼睛,让他一边默默崛起,一边踩最贱的人装最牛的逼,最终俘获美人心,站在人生巅峰。...
龙之傲骨永长存,满身胆气与天争,钢牙利爪削金石,振翼当能啸长空,撼雷霆,逆江河,鳞尾一扫山必摧!既然吾辈身为世间最高贵的种族之一,那么便需得将高等种族的气节铭刻于每一滴血液之中,宁可玉碎,不为瓦全,断不可行寄人篱下这等苟且偷生之事…巨大的龙首停留在龙崽的眼前,那磨盘般大的双目宛如日月般明亮耀眼,时而有雷电花火迸溅而出。此番迹象证明这巨龙的孜孜不倦的教诲已经进入了激昂的高潮阶段。但凡这条巨龙只要一激动起来,那对龙眼就比灯泡还要闪耀得多。哦…好…行…龙崽打了个哈欠,疲态尽显,有一搭没一搭的应付着母亲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