界还不够一眼看出大妖原形,不过看他面相与气息阴柔,该是水里的东西,至少是亲水的。 “月妹妹,我们走吧。”阴柔男子微笑着上前拉青衣姑娘的手,被躲开后也没气恼,依旧微笑着,率先行动,丝毫不担心人家不跟上。 白风厚很看不惯他那副胸有成竹吃定了那位姑娘的样子,却也没办法,人家什么坏事儿也没做,连姑娘的手都没碰,哪有什么正义等待伸张。如果那妖怪风度差一些,没牵到手时当场变脸,要用强,那就轮到白风厚替天行道了。 青月果然没转身离开,真的就跟在了柳骄身后。 白风厚也看得出来,这位青月姑娘肯定是被家中父兄强行许配给前面那个柳骄,两者之间没有感情就强塞在一块培养感情。青月姑娘不高兴,又无奈。 这种事情白风厚暂时管不了,希望青月姑娘平平安安的...
王胜春的一生就是个大写的贱字,可惜她至死才知!但她意外重生了,她说,姐重活一世要往拽上天里活!...
激情和热血是本书的主旋律!他,身世成迷,被国家所弃。她,美艳聪绝,却红颜多舛。令西方黑暗世界闻风丧胆的一代‘杀神’‘回归都市,成为天才美女总裁的贴身佣兵,是命运的安排,还是人为的设计?陈奇左拥右抱美女成群,挥手搅动都市风云,轻松纵横四方无敌。...
主角叫桃花和尚的小说是隔壁有只桃花妖,它的作者是娉安所编写的仙侠奇缘类小说,内容主要讲述一只桃花妖看上了隔壁山头的小和尚,准备打晕了拖回家的故事。桃花一直觉得喜欢一个人是件极简单的事。喜欢,在一起,然后一起做羞羞的事。可等她真的喜欢上一个人,搭上半条命之后才发现,原来光是在一起就有那么难。...
直到跟白富美结婚以后,叶默才知道城里套路深,不过他并没有回农村一双与众不同的眼睛,让他一边默默崛起,一边踩最贱的人装最牛的逼,最终俘获美人心,站在人生巅峰。...
龙之傲骨永长存,满身胆气与天争,钢牙利爪削金石,振翼当能啸长空,撼雷霆,逆江河,鳞尾一扫山必摧!既然吾辈身为世间最高贵的种族之一,那么便需得将高等种族的气节铭刻于每一滴血液之中,宁可玉碎,不为瓦全,断不可行寄人篱下这等苟且偷生之事…巨大的龙首停留在龙崽的眼前,那磨盘般大的双目宛如日月般明亮耀眼,时而有雷电花火迸溅而出。此番迹象证明这巨龙的孜孜不倦的教诲已经进入了激昂的高潮阶段。但凡这条巨龙只要一激动起来,那对龙眼就比灯泡还要闪耀得多。哦…好…行…龙崽打了个哈欠,疲态尽显,有一搭没一搭的应付着母亲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