掌珠听了荀绍的话不恼反而笑了:“荀绍啊荀绍,你以前总笑话我天真,没想到你也会说出这样天真幼稚的话来?我问你,你们家到底把我们谢家看成什么呢,把我谢家那些人命当做什么呢?远的就不说了,那我问你若兰呢,若兰也曾好好的喊一声荀大哥哥,你又把她当成什么呢?” 面对掌珠的接连发问,荀绍自知理亏,也说不出辩驳的话来。 掌珠这些年受的屈辱大多数都是因荀家而去,使得她满腹委屈继续指责:“因为你们荀家的一己私欲前后背负了多少条人命,难道你就真的没有心,没有为曾经做过的事后悔过?愧疚过?” 荀绍活了快三十年,虽然曾经是镇抚司的指挥使,手上也沾过人血,但命丧他手的都是些恶人,他未曾伤害过无辜的人。作恶的是他父亲,谢案也是因为他父亲挑起的,但荀绍却无法替自己辩白谢家的...
王胜春的一生就是个大写的贱字,可惜她至死才知!但她意外重生了,她说,姐重活一世要往拽上天里活!...
激情和热血是本书的主旋律!他,身世成迷,被国家所弃。她,美艳聪绝,却红颜多舛。令西方黑暗世界闻风丧胆的一代‘杀神’‘回归都市,成为天才美女总裁的贴身佣兵,是命运的安排,还是人为的设计?陈奇左拥右抱美女成群,挥手搅动都市风云,轻松纵横四方无敌。...
主角叫桃花和尚的小说是隔壁有只桃花妖,它的作者是娉安所编写的仙侠奇缘类小说,内容主要讲述一只桃花妖看上了隔壁山头的小和尚,准备打晕了拖回家的故事。桃花一直觉得喜欢一个人是件极简单的事。喜欢,在一起,然后一起做羞羞的事。可等她真的喜欢上一个人,搭上半条命之后才发现,原来光是在一起就有那么难。...
直到跟白富美结婚以后,叶默才知道城里套路深,不过他并没有回农村一双与众不同的眼睛,让他一边默默崛起,一边踩最贱的人装最牛的逼,最终俘获美人心,站在人生巅峰。...
龙之傲骨永长存,满身胆气与天争,钢牙利爪削金石,振翼当能啸长空,撼雷霆,逆江河,鳞尾一扫山必摧!既然吾辈身为世间最高贵的种族之一,那么便需得将高等种族的气节铭刻于每一滴血液之中,宁可玉碎,不为瓦全,断不可行寄人篱下这等苟且偷生之事…巨大的龙首停留在龙崽的眼前,那磨盘般大的双目宛如日月般明亮耀眼,时而有雷电花火迸溅而出。此番迹象证明这巨龙的孜孜不倦的教诲已经进入了激昂的高潮阶段。但凡这条巨龙只要一激动起来,那对龙眼就比灯泡还要闪耀得多。哦…好…行…龙崽打了个哈欠,疲态尽显,有一搭没一搭的应付着母亲的...